两个多小时的采访期间,钱列阳不时打开iPad浏览微博。与他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讨论,还在不断增加。他在微博上少数的几次直接回应,把荣誉放在次要地位,强调当事人委托的执业责任更重要,“这是职业良心”。
“宣传法治的公平、正义理念、树立司法形象都是必要的,作为律师,在合法范围内求得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刑辩律师的第一责任,第一职业伦理。”他说,这如同主刀医生和医学专家的区别。
指派辩护:否认签保密协议
南方周末:两位律师是在何时接受指派介入刘志军案,做了怎样的工作?
钱列阳:我们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书是在2013年2月1日。拿着指派通知书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2月6日前往秦城看守所第一次会见了刘志军,总共会见了不下六七次,整个案子案卷很多,要复制、拍照、整理,这都是常规工作。
南方周末:刘志军为什么不自己聘请律师?
钱列阳:他觉得没必要,他完全认罪,不需要律师辩护。
南方周末:你们介入有签过保密协议吗?
钱列阳:没有。我之所以在开庭前没有跟媒体透露,第一,即使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前,案卷材料也是国家机密;第二,当事人也不希望庭前有任何社会反响,这点我们也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南方周末:案子开庭前有被谈话吗?
钱列阳:没有人找我谈话。在开庭前,与其他任何案件一样,我们向办案机关递交法律手续,依法交流一些律师意见和建议。
南方周末:为什么指定你们来办案?
钱列阳:真的不知道。
南方周末:刘志军对于你们的介入是什么态度?作罪轻辩护是你们的辩护思路还是刘志军本人的要求?
钱列阳:在他知道我们是因为法律要求介入,而非他自己家属聘请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接待我们。在这个前提下,他要求作罪轻辩护,而非无罪辩护,我必须尊重他的意愿。最后我们达成两点共识:第一,作罪轻辩护;第二,在事实层面的基础上,法律上的不同看法,由我们律师进行独立辩护。
我们需要的应有的辩护权利,这个他也不能干预。包括已经确认的受贿的6000多万中的4900万,他认罪了。但他不是学法的,我作为律师,独立地阐述我的观点,我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尚不构成受贿罪,我就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这方面刘志军并没有阻拦我。
娄秋琴:庭审前一天,我还专门去见过刘志军,跟他整理了辩护思路,告知他整个庭审的程序和每一个环节他所享有的权利。
作罪轻辩护除了是尊重他本人的意愿外,也是根据本案的具体材料,综合判断后确定的辩护思路。在4900万的争议上,律师行使了独立辩护的权利,不能简单说律师完全依附于被告人个人的意见,这是一个综合判断的结果。
三个半小时:真辩还是假辩
南方周末:外界普遍质疑这么重要的庭审只进行了三个半小时,你们是真辩还是假辩?
钱列阳:这是一个很真实的审理过程。这个案件中,我其实做了一部分的无罪辩护,我们质疑的4900万占了受贿款的3/4,我们认为这是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