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部级高官,刘志军的落马寄托着公众的期待。案件的每个细节都受到高度关注。
刑辩律师钱列阳也因为代理刘志军案,再一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这是他继央视干部受贿案、赖昌星厦门远华案、北京副区长受贿案……等几十起官司之后,再次站在公众面前,为贪官辩护。
在公众眼中,他成了一个专门为“坏人”说“好话”的人,一个贪官“御用”律师。
在很多律师同行眼中,钱列阳成了一个异类。他们向钱列阳发难,与其讨论律师的伦理道德问题。一场关于职业伦理的大讨论,正在中国刑辩律师界上演。
在这些争议与批评之外,钱列阳认为,这些贪官们 “虽然权力没了,但权利还在”。更深层的原因则在于:“单纯地杀掉一个贪官,对中国廉政建设并没有太大作用”。
“抱歉,我是一个律师”
6月9日清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大厅里,多出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从他们的手中的录音笔、采访本和各式各样的口音来看,大部分是从全国各地远道而来的记者。
他们等了很久,终于等来了一个熟悉、苍老的背影:押送刘志军的警车于早上6点15分抵达法院。他们又等了很久,却没有看到期待中的身影:“贪官御用律师”钱列阳及刘志军律师团队。
然而,上午8点多,庭审开始时,钱列阳却已在庭上侃侃而谈了。
很多法律人士认为,作为一场被告为部级官员,涉及11笔总计6000余万的行贿,外加滥用职权罪的刑事案件来说,总计3.5小时的庭审时间太短。
钱列阳通过自己的微博向公众解释说:“这是因为刘志军本人完全认罪,因身体不适,要求律师庭审程序加快,故庭前会议向他出示核对证据一整天。”
尽管庭审时间很短,当事人也“完全认罪”,钱律师依然为自己的代理人争取到了辩护机会。他引用了具体的法律条文来证明涉案金额中,有4900万贿款“肯定不对”,在当前法制框架下,他认为“这不构成受贿罪”。
他还指出,民间广为流传的刘志军374套房产“也不对”,他把其中多套房产的法律责任归结到商人丁羽心身上。
庭审结束后,跟入场时一样,他再次神秘的消失。事后,很多人才意识到:钱列阳是通过特殊的专用通道进出法庭的。
难测的行踪背后,钱列阳本人并无神秘。这是一个留着干练短发的中年男子。语速快,但吐字清晰。反应快,情绪控制得好。他的办公桌上摆着一个法槌,墙壁上挂着一张写着“平实”二字的横幅。很符合他金牛座的性格。
他的确“平实”,而且慬慎。每当谈及代理人的具体案情时,钱列阳都会停顿一下:“抱歉,我是一个律师。当事人的细节,我不能跟你讲。”然后解释说:“因为所有参加刘志军案件诉讼的律师都被要求‘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情况’”。
可以透露的细节是:钱列阳是在刘志军放弃了委托律师的法定权利后,被北京市司法局指定为刘志军律师的。在过去的十年间,他已被认为是中国最优秀的刑辩律师之一。
与今日为“坏人”辩护不同,钱列阳最早担当的是抓“坏人“的角色。28年前,毕业于警察学校的钱列阳被分配到派出所,做起了片警。
那段经历让钱列阳懂得,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也让他懂得了法理和人情之间的平衡,“打击犯罪并非法律的最终目的,要给人改过的机会”。
工作近10年后,30出头的钱列阳辞去公务,成为律师。从业18年来,他从一个骑着自行车,挎着BP机,满大街发名片的小律师,成长为如今的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如同周星驰在《喜剧之王》中的台词“对不起,我是一个演员”类似,钱志阳的新浪博客名字叫“我是一个律师”。
钱志阳认为,这个名字能够提醒自己,身为律师的责任所在:“尊重委托人利益,这是职业良心。个人荣誉并不重要。尽管身陷囹圄,但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均应享受的辩护权,这一点,刘志军也不例外。”
因为刘志军“虽然权力没了,但是权利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