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经推辞之后,2013年6月15日下午,钱列阳、娄秋琴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
钱列阳表示,作为职业法律人,他们没有理由拒绝指派的任务;他说自己确实不清楚为何被指派,否认签过任何保密协议。他们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翻阅了477本案卷,会见刘志军六七次。
关于三个半小时,钱列阳解释说,在庭审之前,法院已召开过庭前会议,庭审主要针对有争议的部分展开;由于刘志军身体原因,庭审时间不能太长,但“该做的还是没有省略”。
两位律师为刘志军作的是罪轻辩护,他们从刘志军主动坦白、主观恶性不深、损失已挽回等方面,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钱列阳说,这是尊重当事人刘志军的意见;尽管刘志军认罪,但律师的独立意见仍须得到刘的许可。
据律师自述,法庭的辩论仍然是激烈的,尤其是至关重要的刘志军受贿金额问题,双方进行了3轮辩论。律师们坚持认为,指控的6460.54万元受贿金额中,有4900万元属于他人花钱帮助刘志军疏通关系,是否属于受贿,在刑法理论上值得商榷。
两个多小时的采访期间,钱列阳不时打开iPad浏览微博。与他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讨论,还在不断增加。他在微博上少数的几次直接回应,把荣誉放在次要地位,强调当事人委托的执业责任更重要,“这是职业良心”。
“宣传法治的公平、正义理念、树立司法形象都是必要的,作为律师,在合法范围内求得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刑辩律师的第一责任,第一职业伦理。”他说,这如同主刀医生和医学专家的区别。
指派辩护:否认签保密协议
南方周末:两位律师是在何时接受指派介入刘志军案,做了怎样的工作?
钱列阳:我们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接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书是在2013年2月1日。拿着指派通知书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2月6日前往秦城看守所第一次会见了刘志军,总共会见了不下六七次,整个案子案卷很多,要复制、拍照、整理,这都是常规工作。
南方周末:刘志军为什么不自己聘请律师?
钱列阳:他觉得没必要,他完全认罪,不需要律师辩护。
南方周末:你们介入有签过保密协议吗?
钱列阳:没有。我之所以在开庭前没有跟媒体透露,第一,即使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前,案卷材料也是国家机密;第二,当事人也不希望庭前有任何社会反响,这点我们也要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南方周末:案子开庭前有被谈话吗?
钱列阳:没有人找我谈话。在开庭前,与其他任何案件一样,我们向办案机关递交法律手续,依法交流一些律师意见和建议。
南方周末:为什么指定你们来办案?
钱列阳:真的不知道。
南方周末:刘志军对于你们的介入是什么态度?作罪轻辩护是你们的辩护思路还是刘志军本人的要求?
钱列阳:在他知道我们是因为法律要求介入,而非他自己家属聘请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接待我们。在这个前提下,他要求作罪轻辩护,而非无罪辩护,我必须尊重他的意愿。最后我们达成两点共识:第一,作罪轻辩护;第二,在事实层面的基础上,法律上的不同看法,由我们律师进行独立辩护。
我们需要的应有的辩护权利,这个他也不能干预。包括已经确认的受贿的6000多万中的4900万,他认罪了。但他不是学法的,我作为律师,独立地阐述我的观点,我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尚不构成受贿罪,我就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这方面刘志军并没有阻拦我。
娄秋琴:庭审前一天,我还专门去见过刘志军,跟他整理了辩护思路,告知他整个庭审的程序和每一个环节他所享有的权利。
作罪轻辩护除了是尊重他本人的意愿外,也是根据本案的具体材料,综合判断后确定的辩护思路。在4900万的争议上,律师行使了独立辩护的权利,不能简单说律师完全依附于被告人个人的意见,这是一个综合判断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