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希同(资料图)
王宝森畏罪自杀牵出陈希同父子
1995年4月27日,新华社一篇仅165个字的消息犹如平地惊雷:“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慑于反腐败威力自毙身亡;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引咎辞职。”
事后,人们得知,当年4月5日下午,在北京市怀柔县的一处果园里,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王宝森饮弹自尽。王所用的枪,是他在2月份向市公安局要来的,理由是北京治安状况欠佳,他需要自卫。但他最后却将枪口对准了自己。
在王宝森畏罪自杀的次日,陈希同即向中央书记处呈交“引咎辞职报告”,但未获通过。在随后的20天里,陈希同三次向中央提出辞职,均未得到批准。4月27日,中央书记处同意陈希同引咎辞职,决定由中纪委第一书记尉健行接替陈希同的工作。
王宝森以一颗子弹将自己的身后事一了百了,活着的陈希同却没有那么“利落”了。
因在调查王宝森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涉及陈希同,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撤销陈希同的职务。与此同时,中纪委对陈希同的问题进行审查。
被拿下高官身份的陈希同,其真面目可谓惨不忍睹。两年之后,1997年9月,中纪委查明陈存在侵吞贵重物品、腐化堕落、谋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等问题,报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其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以陈希同为轴心的22名涉案人员也被关进大牢,其中包括陈的儿子陈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