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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角色与多元化“兼职” 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中央在全国推广“一正两副”领导模式,目的是“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在此之前,省级党委领导层中,除了1名党委书记、10几位常委外,还有多达四五名的党委副书记,他们不仅分管党委各工作部门,还分管政府工作,这势必造成了多头领导、重复分工、职能重叠等问题。 在实行“一正两副”模式后,地方党委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副书记与常委的分工“不交叉、不重叠”;常委直接向党委书记和常委会负责。但在专职副书记的工作职责和角色定位上,中央文件仅笼统规定:“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至于哪些“日常事务”以及哪些“其他工作”应由专职副书记来负责,并无具体规定,而是取决于党委书记是否授权,以及授权的大小与多少。 由于重要的权力和领域(如经济、组织、纪检、宣传)都有其他常委分工负责,因此,专职副书记实际分管和负责的领域就少之又少。这样,就出现了专职副书记“名义上地位更高,实际职权却小于其他常委”的尴尬局面。 为了更好地发挥省委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近年来,各地也在专职副书记分工上进行了多种尝试。最明显的表现是,最近几年,省委专职副书记在分工上出现了更为多元、更丰富的“兼职化”、“实权化”倾向。比如,兼任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甚至政协主席等重要职务。 特别是在省级党委换届和地方“两会”之后,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重要职务,往往达到高峰。2012年7月,全国省级党委换届完成后,有7个省份的省委专职副书记兼任该省的政法委书记。在此之前的2010年底到2011年初的各省“两会”后,更是一度有多达9个省份出现了省委副书记兼任政协主席的模式。这一度引发了种种猜测:在省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一名副书记担任行政首长的惯制下,专职副书记兼任政协主席是否会成为一种新的模式?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省委专职副书记“兼职化”正在发生新的变化。今年4月下旬,已当选北京市政协主席的吉林卸任市委副书记职务、其“空缺”由吕锡文接任,这也使得持续了3年多的北京市委专职副书记兼市政协主席的格局结束。 从“纯”专职副书记,到兼任其他重要职务,再到如今纷纷卸任其他职务,省委专职副书记的职权变化经历了一个“由扩张到回归专职”的过程。从目前情况看,省委专职副书记的兼职存在多种可能性,并没有形成制度化。如今,一些地方告别“兼职化”、回归“专职化”,正成为新的动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