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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套的地理位置当属最佳,一墙之隔便是南宁最好的“滨湖路小学”,再往前走几十米,还能依次看到南宁市政府、人民银行南宁分行、新华社南宁分社。这样的区位,集资购房价格只有1800元/平方米,甚至低于南宁当年的平均房价2900元/平方米。 2008年,第二套别墅商品房与第三套集资房接连完工交房。第三套的面积也不输于通发园别墅,最小的户型是四居室,180平方米。 不过第三套房没有产权证,无法正常买卖。时至今日,该区域的一二手房价均已过万。但是,尽管无法正常买卖,隔壁的滨湖路小学却提供了庞大的租房市场很多家长将小学生们送到在此租房经营的“午托”中心。 关于第三套“滨湖路66号”的房子,广西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邱重坚确认,这是用“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职工住宅,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目前还在走程序过程中。“完全符合自治区政府的相关规定”。 “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这两种单位建房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如果使用划拨土地,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需要补交40%以上的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并不需要。“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政策并没有废止“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2005年5月,《广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业已明文禁止了已有房改房或集资房的职工再次参加集资建房,广西交通厅的第三套房是2006年才开始建设的,为何还能面市? 南方周末记者前往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滨湖路66号大院内的交通厅职工房属于“市场运作方式建房”,而非集资房。 这个专业名词的出现,其实还比“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早一年。2004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了一个名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方法》相关文件,规定已有房改房的仍然可以继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这两种单位建房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如果使用划拨土地,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需要补交40%以上的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并不需要。所以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价格,理论上应该比同一区域的集资房贵,但比商品房便宜。 稍晚出现的“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政策并没有让“市场运作方式建房”即时废止。2005年5月,房改办的相关负责人还专门在《南国早报》上强调了两个规定“并不冲突”、“与商品房相比,市场运作建房可以降低一部分成本,有利于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