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起家 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

2013-04-17 19:50:2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这位“公司司机”的收支帐是这样的:

  一、收入:他的月营业收入与个体司机李斌的收入基本一致,是每月9000元。

  二、支出:1、“车份钱”每月4400元(王志永说:许多公司“车份钱”比这还高,北京首都汽车出租公司夏利车每月收5100多元,这纯粹是在要司机的命!);2、燃油费每月平均约1800元(每百公里耗油7升,每升2.94元,每日跑300公里,每日燃油费60元);3、修理费每月400元;4、每月车上用餐费300元(每日10元);5、应付罚款等其他开支每月100元;6、每年的出租汽车车辆、计价器年检费等费用合计每月平摊30元;7、个人收入调节税每月60元。合计每月支出7100元。

  三、月劳务性收入1900元。

  王志永仅仅只给公司交了4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在北京的出租车行业里,有许多跑“双班”(一个车由两个司机跑)的出租司机开一辆旧夏利给公司的风险抵押金得交8万元。以北京北方出租汽车公司的李师傅为例,他和另一个司机二人合交8万元风险抵押金后,每月要交4900元的“车份钱”,这比个体司机李斌经营夏利车的全部投资还多,但王志永、李师傅等“公司司机”的“投资”回报为零,他们要收回投资不吃不喝需要几十年。

  北京市出租汽车协会去年做的一份调查报告称:“北京出租司机(仅指公司司机)平均每月的收入是1817.5元。”由此可见,王志永还算是北京的哥中收入较高者。

  王志永对记者说:“同样是出租司机,同样是投入了一样多或者更多的资金,仅仅因为个体司机有经营权,他的投资就有投资回报,而我们的投资回报只能无偿地被公司霸占。”“市场经济‘谁投资、谁受益’的规则在北京出租行业失灵了!”

  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现在北京出租司机交的3万到5万甚至高达8万的风险抵押金(有许多司机称这是投资),不仅没有“投资”回报,而且连最低的资金利息都没有;反过来,许多人离开公司的时候,风险抵押金已经被公司连扣带罚所剩无几,以至于2001年4月26日,在北京金城出租公司发生公司有关人员从司机孙卫众手里抢夺刚刚退还给孙卫众风险抵押金的事(公安机关已经备案)。

  许多出租司机说,做出租司机,家里就不该出事,个人更不能生病,否则误几天工,不仅连生活费挣不出来,而且还要借债给公司交“车份钱”。在北京友联汽车服务公司开出租的吴云龙仅今年春节后就连续亏了3个月的钱,月月借钱给公司交4980元的“车份钱”。他说:“我真不想干了,但我不干公司要罚我的风险抵押金,整整5万元在人家手心里,像枷锁一样把我‘卖’给了公司。”

  按照许多出租司机的说法,出租司机交给公司的“投资”(即融资款与风险抵押金)与经营性回报即“车份钱”全部变成了出租公司的财富。到底是不是这样呢?

责任编辑: 方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