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李提“忠诚宪法” 法治中国有望加速推进

2013-03-17 16:28:17  来源:大公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与中外记者见面

  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副总理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公网记者 姚勇 摄

  法治国家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法治经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相对于前两者,建设法治政府又具有关键之地位。这是由中国作为一个行政主导的国家而决定的,行政力量在中国向来很强大,如果不把政府的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依法行政,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就无法实现。

   在建设法治政府上,当前首先需要加强约束公权力的立法进度。从中国现有的法律体系看,管官和保民的法律少,官民的法律多。也就是说,以公民为执法对象和 禁止性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刑法体系非常健全,而反映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和体现权力制约机制的宪法、民法不发达,比如在私法方面,虽然有了物权法保护私人财 产,但缺少一部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统领私法领域的一般性法律——民法典。尤其是,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关系的法律还很欠缺,比如现在还缺行政程 序法,而行政程序法对限制政府权力、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作用很大。因此,下一步的立法,必须集中于这些方面,具体来说:

  一是进一步完善民 事立法,尽快颁布民法典,建立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二是完善经济行政立法,制定市场经济真正需要的法律,用以规范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促使 政府机关进一步转化职能。依法行政,必须强调职权法定。对人民来说,法无禁言即为自由,对行政机关来说,法律没有明确的授权,就不得享有并行使法律没有规 定的职权。三制定和完善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使宏观调控法制化,也是为更好约束政府行为。四是加强产权制度的立法。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现 在财产的类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多,这就需要加快现代产权的立法进度,使产权受到相应法律的保护。五是加强行政立法,推进依法行政,真正使政府的 各项工作做到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用法律规范和约束监管权力,用法治手段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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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