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集体学习展习风格 主讲人偏向专业官员

2013-02-26 08:34  来源: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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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网评论员 方乐迪

  2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泽君、司法部长吴爱英、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就此发表了意见。这已是习近平任内中央政治局的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逐渐展示出了习氏风格。

  题材切合中国当下 学者官员齐授课

  截至目前,集体学习共举行了四次,主讲议题分别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 “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以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这些议题都是选取具有一定的现实性。第一次集体学习首次将党代会会议精神作为学习主题。选取这样的主题作为集体学习的内容,对新高层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正如习近平在集体学习中所言,“国内外都在看我们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工作会以什么来开局,我们就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来开好局、起好步”。此番学习亦具有统一高层思想,夯实执政基础的意涵。习近平亦在此次集体学习中谈了多个能够引起社会共鸣的议题。

  而第二次集体学习则选择改革为主题的议题。这又与当下民间日益高涨的深化改革的舆论诉求相切合。选择这样的议题不能不说是对这种日益高涨的改革热情与诉求的回应。而在之前,习近平在十二月初去了南方进行考察,来到深圳并给位于深圳莲花山的邓小平像鲜花。外界将此次考察喻为南巡再启,向邓公致敬,释放改革信号。

  与胡锦涛时代所不同是的是,中央集体学习的授课人员来源更为丰富。

  在胡锦涛十年中,中央集体学习的授课人主要是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在过去十年的77次集体学习中,“学者讲课——官员听课”成为固定的模式。不过在习时代,这一模式有了创新和改变。

  在习成为总书记后,集体学习由一般的学者类授课,转变为学者与官员均参与授课。一批相关的实务官员也走进了集体学习的讲堂。譬如今次的学法,所邀请的就是一批与法律相关的实务官员。在第三次集体学习时,主题为“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主讲人亦是来自相关领域的高级官员,他们分别是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王家瑞、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而第一次集体学习的主讲人就是总书记习近平本人。这一模式使得中央政治局的集体学习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得到了兼顾。

  外交议题重回讲堂 “习外交”强势而不强硬

  外交议题也在时隔九年后重新回到集体学习的讲堂上,第三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即是“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

  上次集体学习涉及外交议题则是在2004年。2004年2月23日,由外交学院秦亚青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张宇燕研究员主讲了“世界格局和我国的安全环境”为主题的第十次集体学习。而在之前的第九次,则是由首都师范大学齐世荣教授、南京大学钱乘旦教授主讲的“15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发展历史考察”。梳理上述两次外交议题的授课内容不难发现,在胡时代的这次外交议题授课与习亦有所不同。胡时代突出的是认清世界局势,抓住发展机遇。而习则是突出在这样一个格局下,如何保障和维护中国的发展。这与十年间中国的发展情况是有关系的。

  相比胡时代,习近平未来十年的外交道路更为艰巨。在过去十年,一个飞速发展的中国积累了大量资本。相比过去,对外交往之路也更为宽阔。过去中国尚可以在韬光养晦的氛围中小心发展。而当今,随着自身势力的兵强马壮,对外交往方面的摩擦与冲突也将会越来越常见。目前而言,习接棒之后就需要面对一个更富复杂的南海局势和错综复杂的东亚关系。

  正因如此,中共新高层温习外交议题就显切题了,主讲人也都是实务专业官员。而在此番集体学习之前,习近平刚刚会晤了日本执政党的党首——公民党党首山口那津男。通过习履新以来的几次外交亮相以及此前的考察和讲话不难发现,习的外交风格也是较为明显,即走强势而不强硬的外交路线。这种风格也是和当下中国的发展相切合的。

  高层学法有传统 最早始于胡耀邦

  经梳理发现,胡锦涛十年间的中央集体学习中,学法被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十六届中央政治局以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均与法律有关。

  2002年12月26日,举办了胡锦涛履新中共中央总书记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为“学习宪法”。主讲人为中国人民大学许崇德教授、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2007年11月27日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的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主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徐显明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春鹰研究员。

  虽然集体学习制度始于胡锦涛时代,但是中共高层集体学习法律则可追溯至胡耀邦担任总书记时期。

  当时1982年宪法公布,各地积极进行普法活动。1986年适逢“一五普法”第一年,当年6月,时任司法部长邹瑜给胡耀邦总书记写信,建议在中南海举办法制讲座。胡耀邦很快批示表示支持。邹瑜随之请有关专家学者为中央领导人举办了四期法制讲座。

  此类讲座再次走进中南海,则在肖扬担任司法部长(1993.3——1998.3)期间。彼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1994年下半年,司法部党组经过研究,向中央正式提出为中央领导举办法制讲座的报告,并草拟了讲座选题。中央很快批准了报告和选题。经过准备,1994年12月9日,中央第一次法制讲座在中南海举行,江泽民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主讲人是时任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现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题目是《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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