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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照进黑箱 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如果现阶段坚持保留发审制度,为避免暗箱操作和寻租行为,应更加公开透明 伴随2012年4月新版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出炉,证监会通过公开发审流程、公示发审委员名单、按月定期公布在审企业名单和状态、预披露提前等措施促进发审过程的信息透明。这些基本信息的公开让市场进一步对发审会决议依据的公开产生期待。 一位券商高管表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以前甚至不向保荐机构和企业公开,外界更难知晓。从2010年始,证监会在告知企业被否决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否决理由,但是仍缺少对公众及时公示的制度。 “几乎每一家被否决的企业,都能找到一家类似情况的已上市公司。”一位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声称。 一位券商界资深人士则表示,项目上会通过或者不通过,需要及时向公众公布依据,而不仅仅是给被否决企业,这样可以给市场一个参考,避免规则执行的随意性。 “没有正式制度的地方,必然有非正式安排产生,即潜规则。”一位接近发审委员的人士表示。 “发审委的投票是个秘密,我想知道。”一位投行高管称。迄今为止,发审委的投票情况和工作底稿不向社会公开。业内希望,发审委应该向社会公开企被否决时的具体投票情况及会议答辩记录,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寻租的可能。但是,他并不相信证监会愿意公开这一信息。多名证监会的官员表示,不愿意实名投票。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黄建中说,如果坚持发审制度,就需要落实发审委的责任。发审委权力很大,寻租空间很大,亦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审委的投票结果应该公开,发审委员在发审会上关注的问题也应该公布,这对投资者有价值,可以警示风险,提升透明度。 “证监会发审享有巨大权力,再公开、再透明都不为过。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表示。 本刊记者郑斐对此文亦有贡献 历次发行体制改革回顾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多年来在重重争议中不断反复,推进缓慢 ◎ 本刊记者 郑斐 | 文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跨越三任证监会主席任期。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2011年10月履新以来,在发行体制方面也推出多项市场化改革措施,深受业内关注。 2012年11月,为化解新股发行存量淤积已达800家的困境,主管发行的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召开宁波会议,与十余家券商高管共商新股发行对策。 1月8日,中国证监会在北京香山召开会议,部署行动发动IPO打假。如何真正推进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解决长期以来的非正常二级市场溢价、新股业绩变脸、机构投资者定价作用不足等根深蒂固的问题,仍是监管机构统一理念后,要打的一场硬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