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求情信将暴力合理化 反对派护短包庇罪行

  大公报讯(记者 冼国强)旺暴案中暴动罪成的被告梁天琦、卢建民、黄家驹三人,昨日进行求情。辩方声称,被告三人本来都是“大好青年”,只因不满社会现象,“希望改变香港”却用错方式;辩方呈上一堆反对派头面人物及外国教授撰写的求情信,还赞扬旺暴案“祸首”梁天琦“善良”、“热血”、“愿为香港捨身打拼”。法官彭宝琴质问,是否可以“将暴力合理化”?辩方连连否认。法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6月11日判刑。

  昨日被告梁天琦的父母,以及同案被告李诺文、林傲轩、林伦庆都有到庭旁听。代表梁天琦的律师向法庭呈上11封求情信,但无全数读出所有求情信内容。

  为梁天琦求情的反对派头面人物,包括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何秀兰、天主教香港教区前主教陈日君等,他们形容梁天琦是“善良、热血”的青年人,更夸言称梁“有赤子之心,愿为香港捨身打拼”。另有英国的大学教授、御用大律师为梁天琦求情则称,听过梁天琦演讲后,认为梁是个思路清晰、有抱负的青年人云云。

  暴动前三小时梁已在场

  对于辩方称,梁获各方高度评价,案中当日行为只是“希望改变香港”,并非为个人私利。法官彭宝琴即时提出质疑,指就算梁天琦过去有良好背景,行为出于个人抱负,是否就表示“就可以将暴力合理化?”法官更指梁天琦早在暴动发生前已在场逾三小时。辩方连连否认支持暴力行为,并改变话题,称梁在暴动初期已被捕,认为梁本案中无加刑理由。

  至于被告卢建民,辩方指他只是一名中五毕业的基层市民,当年犯案是出于个人对警方的偏见,事后明白针对警方无助改善社会问题。如今愿意为当日个人行为向当事人道歉。辩方另呈上七封由亲友、前僱主、动物团体的求情信,指卢建民过去勤务工作、热心保护动物。

  押后至下月11日判刑

  在案中一早承认暴动罪的黄家驹,辩方呈上最少四封求情信,分别来自家人、女友及两名前僱主。他们指黄为人孝顺、友爱亲友。两名前僱主表示,黄服刑后愿再聘用。辩方指,黄犯案只是一时冲动。

  法官彭宝琴听完求情后,表示需时参阅案情及各被告求情信,决定将案件押后两周,至6月11日判刑。同日另会处理被告李诺文、林傲轩、林伦庆三人需否面对重审“暴动罪”的法律程序。

  护短包庇罪行 反对派扭曲法治

  图:2016年2月8日(大年初一)晚至2月9日(大年初二)凌晨,旺角发生暴乱

  “港独”组织“本土民主前线”核心人物、被视为旺角暴乱案主犯之一的梁天琦,日前被裁定暴动罪罪成,不过反对派却对其积极护短。有法律界人士驳斥,这种态度与非法“佔中”所鼓吹的“违法达义”观念“师出同门”,扭曲了法治精神,绝不可取。

  难道要褒奖“犯罪精英”

  暴动罪罪成的梁天琦等人,昨早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求情。来自公民党的大律师吴霭仪、工党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在求情信中护短称,梁天琦变成被告是因为“爱护、关心香港”,出狱后会继续为民主和香港打拼云云。连日来,杨岳桥、谭文豪等反对派立法会议员亦“盛赞”梁天琦“胸怀理想”,又企图把罪责推卸给特区政府及所谓的社会矛盾。

  香港律师会前会长、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说,对部分是非不分、美化暴力的求情理据感到很诧异,直言这些说辞罔顾暴动罪的事实,把暴乱和民主混为一谈,扭曲了法治精神,企图把司法制度完全粉碎。

  何君尧认为,假设一个人有才华、能人所不能,但用于不合适、不合法及不符公众利益之处,例如电脑专家做黑客盗取银行帐户、药剂师做毒贩製毒等,“这种把才华用在错处之人,难道值得提倡及褒奖为‘犯罪精英’?”他深信法庭会公平、理智地作出量刑。

  “违法”绝不可能“达义”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大律师丁煌指出,暴动行为本身绝不可取,对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相信不会有人说,暴力行为可以令社会更繁荣、更昌盛,相反暴力只会摧毁香港备受推崇的国际形象和声誉,甚至造成长久动盪。

  谈及反对派对一系列暴动案“诈傻扮懵”、转移视线,丁煌认为,这反映反对派仍未能摆脱所谓的“违法达义”观念,坚持以此贡献社会,但自己对此不能苟同。

  丁煌强调,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制度下,法官铁面无私地审讯案件、给违法行为定罪量刑,“违法”必定不能“达义”,“达义”有很多合法途径实现,但若採取犯法方式,纯属本末倒置、误入歧途。

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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