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宪法是公职人员的责任

  文丨方靖之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有关“结束一党专政”的说法,可能跟基本法及宪法新修订内容有牴触,日后想参选立法会者要考虑。对于谭耀宗的意见,反对派的反应激烈,指责为危言耸听、要剥夺市民的参选自由、箝制言论自由云云。有关表述是否“危言耸听”?必须放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上看,也要放在“一国两制”的角度上看。

  遵守宪法是议员第一要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最令人关注的焦点,就是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条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徵”。这个修正案的最大意义,是强化中共领导地位的法律权威,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共的执政地位。修正案的通过,意味着中共的执政地位得到宪法的保障。立法会作为香港建制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守宪法是第一要义,理所当然要尊重及维护中共的宪政地位,这也是成为立法会议员的基本前提和核心要求。

  去年11月中旬,时任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来港出席研讨会,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也是我们整个国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背离宪法的规定来运行”;而在谈到香港维护宪制秩序问题时亦指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制度和政策必须要以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所有个人及组织、团体的活动都必须以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为准则。要做到尊重国家宪法、维护国家宪制秩序,一个基本前提就要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

  李飞在演讲中重申香港的宪制秩序,在社会上引发了不少讨论,随着各界的深入讨论,市民对于香港的宪制秩序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所以立法会宣誓风波中,六名反对派人士被DQ但未有引起市民的反弹,原因正在于市民都认同香港的宪制秩序。

  国家主席习近平一再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当下,中央和各级领导都要宣誓效忠宪法、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作为国家一个特别行政区的香港自然也不能例外。如果一些人仍然无视中共执政的法律地位,甚至公然提出“结束一党专政”、“打倒执政党”的口号,等如是公然挑战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也表示他们无意拥护宪法和基本法,这些人自然没有资格参选立法会和出任公职,这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应有之义,并非剥夺市民的参选自由。

  有反对派人士质疑,过去有人高喊“结束一党专政”、“打倒执政党”口号都能够参选,为何现在不能?其实,从回归起香港已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纳入国家宪法体系和宪制秩序,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主张推翻执政党的人理应不能参选。但由于各种原因,有关制度并未有建立及严格执行,让一些公然挑战国家宪法的人,可以通过选举成为立法会议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然而,随着近年中央愈来愈强调宪法的权威,自然需要修改过往一些习非成是的做法。既然主张“港独”者不能参选,这样公然主张推翻执政党的人不能参选,亦是理所当然的。

  刘小丽言论已牴触宪法

  事实上,香港要进一步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就必须在认同国家宪制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尊重国家宪法、维护国家宪制秩序的责任,维护中央的权威和法定权力,如此才能保证“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接下来,香港还有两个立法会议席需要补选,其中一名有意参选的刘小丽,去年曾公开宣称要推翻国家的执政党,这些言行明显已触犯宪法和基本法,她能否“入闸”,相信是一块重要的“试金石”。

  捍卫宪法尊严,并非是要剥削某些人的参选自由。基本法保障市民的参选自由,却没有保障他们违反基本法、推翻国家执政党的自由,鼓吹“结束一党专政”更不是什么言论自由。“一国两制”可以包容反对派的存在,但不代表可以容许他们挑以推翻国家执政党作为纲领。现在政治界线已经清楚地划出,反对派人士如果要继续参选,就要遵守宪制秩序、遵守游戏规则,高呼推翻执政党当然无资格参选,这是善意的提醒,否则将来被拒诸门外,勿谓言之不预也。

  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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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宾遥 qi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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