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郑若骅重申购入寓所时僭建物已存在,昨日已向屋宇署提交修正方案,一经批准马上动工/大公报记者何嘉骏摄
大公网1月11日讯(记者 庄恭诚 文 轩 李淇)对于寓所存在僭建物一事,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重申自己2008年购入寓所时僭建物已存在,承认当时因工作忙而未作周详检查是警觉性不足,并再次就事件致歉。她说,上周五收到屋宇署的调查通知后,已即时委聘认可人士检验寓所,并于昨日向屋宇署提交修正方案,一经批准马上就会开工。她又表示,不会辞职,希望尽快妥善处理事件后全心投入律政司的工作。
上周五收到屋宇署的调查通知后,郑若骅第一时间委聘认可人士,对寓所进行详尽量度,并于次日就事件引起不便公开致歉。认可人士则于前日(九日)配合屋宇署人员入屋调查,当日确认寓所内有僭建物。
双方昨日开会一整天,到晚间达成修正僭建物的初步方案。郑若骅随即于昨晚7时15分向记者交代事件最新进展,强调修正方案一经屋宇署批准,马上就会开工处理僭建物。
郑若骅与丈夫潘乐陶的两间寓所本来以围墙分隔,她说除了在围墙开了一道门之外,自己的寓所现况与2008年购入时一样。这一道经屋宇署调查确认不属于僭建物、令夫妇二人寓所相通的门,并非由郑若骅指示所建,而她对此事知情。
吸取教训 望社会谅解
郑若骅解释,购入寓所时工作繁忙、需经常离港,而且有多项公职在身,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工作而非私人事务,加上买屋决定在自己已暂住在家人住处的急需情况下、在很短时间内作出,购入前寓所亦已装修妥当,因此未作出更周详、全面的检验,居住期间亦从未发觉寓所本身已有僭建物。她承认警觉性不足、已吸取教训,以“深表歉意”的字眼再次向公众致歉,并希望社会谅解。
对于“夫妇二人作为专业认可人士明知故犯”的质疑,郑若骅回应指,“认可人士”是一项专业资格,要熟悉建筑物条例,有专门的执业指引,自己作为土木工程师、丈夫作为机电工程师,都并非有关僭建的“认可人士”。
被问到会否辞职,郑若骅明言“不会”。她强调,出任律政司司长经过深思熟虑,自己有热诚为香港服务,在今次事件中亦明白公众对官员的期望,希望尽快妥善处理僭建物后,全心全意投入工作。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昨在立法会向记者表示,屋宇署处理僭建问题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不会因涉事人的身份而有不同标准及做法,而律政司已就今次事件设“防火墙”机制,若署方在处理过程中需咨询法律意见,身为司长的郑若骅不会参与其中。
谭允芝吁以包容心态看待事件
大公报记者李淇报道:对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住宅涉捲入僭建风波,行政会议成员李国章及曾与郑共事的前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均认为,对方已表明事先不知情,事件不涉诚信问题,重要是看她日后的工作表现,能否维护香港法律、法治精神,吁公众给予她时间、空间解决事件。
谭允芝昨日接受电台访问时强调,很少人会在购买物业时,仔细检查是否有僭建物,很难评论对方是否一早察觉,但相信郑若骅会尽快按屋宇署指示修正问题,并进一步解释公众疑虑,之后再聚焦手头上的重要工作。谭允芝又形容,对方平日工作忙到“好得人惊。”而郑若骅由考虑担任律政司司长至决定上任仅得数周时间,郑在那段时间十分忙碌,需四处奔波处理手上剩馀的案件。她认为,郑若骅在职业上有重大转变,处理上已很困难,加上现时上班数天便要面对涉僭建事件,吁公众给予她时间空间解决,并以“包容少少”心态看待事件。
李国章:拆走僭建物就可以
李国章亦认为,郑若骅住所有僭建是不幸事件,对方已表明购入单位时不知道有僭建,只要拆走僭建物就可以,认为大家应信对方。他补充,“大家都看过马时亨当年,出现(仙股)事件……当时个个都闹马时亨闹得好紧要,但之后个个都看到他的各方面工作都做得非常出色。”李国章认为,最重要是看郑若骅日后的表现,是否维护香港法律、法治精神。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张国钧说,郑若骅过去几日已迅速处理问题,相信市民也希望她尽快投入司长的工作,处理“一地两检”和《国歌法》本地立法等迫切问题。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郑若骅已开诚布公解释寓所僭建一事,亦明白她需时适应在身份上的转变,希望她能尽快处理及交代事件,并积极筹划将来工作,亦希望社会给予郑若骅时间和机会展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