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言耸听屈“一地两检” 反对派谋补选

  大公网1月3日讯(记者 郑治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既有法理基础又符合香港民意,惟反对派继续肆意抹黑有关的决定。亲反对派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更在社交网站撰文,声言是次旨在“阉割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云云。各界人士指出,基本法已列明全国人大拥有的最高权力,反对派不断危言耸听、大搞阴谋论,只是为了挑动市民的情绪,为今年3月举行立法会补选造势。

  张达明在有关文章中声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一地两检”安排,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真正目的是要“阉割”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以“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亦可以为下一步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扫除法律阻碍”。

  他更声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够阻止本港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推翻本地立法,故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来可能会再释法。

  谭耀宗吁勿太多猜度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谭耀宗指出,中央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毋须用这种手法影响香港,并强调中央重视香港司法制度,不会去冲击或影响此制度,而“一地两检”法律基础完备,亦在巩固法律基础方面做了很多工夫,特区政府的权力也不受影响,呼吁不要有太多猜度。

  他坦言,香港有人因为不信任中央,故以阴谋论看中央,觉得中央做很多东西控制香港,但这是不好的看法,会令双方在“一国两制”下互不信任,呼吁港人多些易地而处,从中央角度思考,毋须以阴谋论看待事情。

  王敏刚:断章取义误导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王敏刚指出,“一地两检”安排涉及内地,特区政府必须取得中央的决定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而有关决定完全没有超出基本法的范围,可惜有反对派中人利用“法律界”的光环,在法律中加入其政治取向,断章取义地试图误导市民。

  马恩国:人大拥解释权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特区终审法院在“吴嘉玲案”中已明确了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即全国人大拥有对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力,即使日后有人将“一地两检”的问题带到法院,法院也要提请全国人大解释,地方法院并没有任何解释权。

  梁志祥:营造“白色恐怖”

  新社联会长、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梁志祥表示,“一地两检”安排属于交通问题,只因涉及的范围与内地有关,特区政府需要得到中央的批准,而中央也不想事件政治化,遂及早作出决定,以免拖延到需要释法的地步,惟反对派非要将问题政治化不可,相信是为了今年3月举行的立法会补选而营造“白色恐怖”,以争取选票。

  葛珮帆:恐吓香港市民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反对派和其法律界中人经常刻意抹黑中央对港的全面管治权,将有利经济民生的议题泛政治化,这种欠缺理性的对立只会阻碍经济发展,对社会发展毫无益处。

  她批评张达明鼓吹其阴谋论,是在恐吓香港市民,诬陷中央政府会对香港不利,完全是逻辑混乱、无的放矢,而特区政府早前已就决定的法律理据作出了详尽的答覆,重申有关决定是根据国家宪法和相关程序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有根有据、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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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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