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入境处审批怀疑“跳工”外佣签证申请时欠缺指引
大公网4月21日讯(记者张月琪)审计报告抽查了30宗外佣怀疑“跳工”个案,即外佣提出新签证申请前一年内,两度或以上提前终止雇佣合约的个案,发现其中八宗,前雇主曾给予外佣恶评,有七宗个案的入境处负责人员,均无联络所有前雇主,仍批出新签证。审计署建议,入境处发指引,列明处理有提前终止雇佣合约纪录的外佣的新签证申请程序。
自由党主席钟国斌认为,当局应就有“跳工”纪录的外佣设立黑名单,同时应要求外佣被解雇后,必须先返回原居地,再申请来港工作。他又认为当局处理申请时,应向这些外佣的前雇主了解她们当时在港的工作评价。香港外佣雇主关注组运作总监李秉纲表示,有个案是外佣离职时,要求雇主给予现金,不是机票,他担心若给予这个弹性,离职外佣变相有多些生活费,令她有更大诱因终止合约。
除外佣问题,入境处为输入人才把关,指引有订明入境处审批个案时,应要求公司声明,确认已尽力在本地招聘,但找不到人做这些职位,有需要时可向有关公司索取证明。审计署抽查20宗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批的申请,全部都无提供所需资料。其中七宗,入境处负责人员没有要求有关公司就招聘本地人事宜提供证明,也没有文件记录为何没有提出要求。
至于对象为海外、台湾和澳门人才的一般就业计划,审计署发现部分获批个案,薪酬低于市价。以会计和财务经理为例,本地市场平均月薪四万至七万元,署方抽查217宗,有56宗平均仅2.2万元。不过,入境处没有文件能解释为何会接纳这些申请。审计署认为,入境处需发出指引,清楚列明程序,确保审批时有考虑本地人手供应和薪酬水平。入境处处长同意审计署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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