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黑白对错分明 鼓吹“港独”违法不含糊

  林郑月娥昨于官邸举行茶叙,与参加黄大仙及大埔民政事务处青年网络计划的青年人会面交流/中通社

  大公网4月2日讯(记者郑治祖)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备受香港各界批评,但反对派中人就为对方百般开脱,声称有关人等只是“行使言论自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日强调,有些事就是“黑和白、对和错”,是不可以含糊的,鼓吹“港独”违反“一国两制”、违反香港基本法,更罔顾香港700多万人的福祉,必须受到谴责。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则指,该党在解释其政治理念和行动时,有讲及可能会采取的手段,执法部门会密切留意,必要时将依法采取行动。

  国务院发言人和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先后指出,鼓吹“港独”已远超出言论自由范畴,更触及“一国两制”底线,容不得半点含糊。“港独”损害国家主权和安全;损害香港繁荣稳定,也损害香港市民根本利益,不能因为“港独”的主观意图不可能得逞,或说不可能成事就姑息,在“港独”这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一定要讲是非、讲原则、讲底线,绝不可养痈为患。

  黑白对错分明

  林郑月娥昨日强调,很多社会人士对有人鼓吹“港独”,表达了很强烈和很清晰的立场。“我的看法就是有一些事就是黑和白、对和错,是不可以含糊的,香港从来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一国两制’亦是一个宪制的要求,所以任何提出这些‘港独’的言论,都是一件错的事。”

  被问及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未获当局批准注册,林郑月娥指出,“作为依法办事的政府,在处理无论什么机构、什么人士提出的申请,都是会依法办事,当然包括最重要的是(香港)基本法。”

  言论自由非挡箭牌

  袁国强表示,任何主张“港独”者,均违反了香港基本法第一条及第十二条有关香港是中国不能分离部分的条文,而言论自由并非毫无限制,不能以此为挡箭牌。

  他特别提到有关组织在举行记者会、介绍其理念及行动时,“大家可能也留意到,他们有讲及他们可能会采取的手段,详情我不在此重复。监于他们的解说,我们认为有必要审视这个情况,所以日后若他们不只是开记者招待会,而是有其他行动,当然我们要密切留意。”

  被问及律政司会根据什么法例采取行动时,他说,自己现阶段不应作任何评论,“现阶段我不可能在未有一个调查报告,或事件未发生前,我不可能现在去说,对任何人也不公平,对我的同事,或对有可能涉及这件事的人亦不公平,亦不是一个正常的程序。”

  不过,袁国强强调,执法部门在必要时会采取行动,“我们正进行研究,亦密切留意相关人士往后的行动,香港我们要按照香港的程序,我们要让执法部门进行调查、搜证,然后我们才决定是否有需要,以及如果有需要的话,采取什么具体的措施或行动。”

  他忠告“香港民族党”的有关人等切勿以身试法,“他自己应该做些什么,若他们认为他们有不清楚的话,他们可以咨询他们的法律意见,这是我给他们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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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D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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