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2月27日讯(记者叶汉亮)学民思潮黄之锋、前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共20人,涉嫌在前年十一月执达吏清除旺角弥敦道障碍物时,妨碍执行禁制令,被控藐视法庭。惟律政司过了指定期限才提交文件,辩方申请撤销起诉。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昨日宣布押后裁决。
案中20名被告,涉嫌在前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旺角弥敦道清场期间,违反法庭命令,藐视法庭。律政司去年四月处理这宗案件时,未有按程序,在获批许可后14天内发出“聆讯原诉传票的预约时间通知书”,去年七月透过修改本案原诉传票,取得许可继续检控。
辩方律师称,过了呈交文件期限检控已经无效,更改文件再度起诉不合理,违反保护答辩人的原意。律政司代表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重申,若因程序上的不正确而撤控,会导致不公,希望法庭考虑本案是刑事藐视法庭,与民事藐视法庭案不同,法庭可行使酌情权,就律政司的单方面申请发出许可。余若海又表示,即使法庭决定撤销案件,律政司仍可重新检控,结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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