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议局设小组援套丁案村民

  大公网12月6日讯(记者邓滔)首宗假资料“套丁”案件定罪,11名沙田原居民前日(四日)被判入狱两年半至两年十个月。新界乡议局昨日于多份报章刊登声明,表示已成立小组协助并跟进事件。乡议局丁屋小组召集人梁福元表示,乡议局会用500万元协助村民上诉,并已去信政府要求会面,讨论未来丁屋政策的发展。

  乡议局昨日于多份报章刊登声明,强调丁屋是基本法保护的传统权益之一,指当局已成立专案小组跟进,并于前日(四日)委托大律师到法庭听取判刑及研究相关判词,以提供法律意见。乡议局在声明中又表示,已决定向有关村民提供支援及适切的协助,呼吁新界各乡的村民及海外乡侨保持克制,好让乡议局与政府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商讨新界未来“丁屋”政策的发展。

  曾担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谭耀宗指,在起草基本法时曾与乡议局联系,表示当局清楚明白原居民的传统权益。谭耀宗认为,乡议局的理解没错,并称基本法中提及的合法传统权益,包含丁屋在内。

  梁福元则表示,涉案村民是因法例不清晰才误坠法网,认为他们无辜,又表示乡议局已临时紧急准备垫支500万元聘请大律师协助村民上诉。他指,乡议局已去信政府要求会面。

  身为律师的乡议局当然执委林国昌指,地主与原居民合作建屋,尽量发挥丁权的情况多年来都有发生,而政府亦知悉。他认为,纵使原居民有违反地契等违规的情况,亦不至于构成刑事罪行,故乡议局会再约见政府,以研究一套更完善的丁屋制度,去释除原居民的疑虑。

  根据基本法第40条,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但没有注明丁屋是原居民的其中一项传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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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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