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0月31日讯(记者梁康然)陈振聪行使假遗嘱上诉失败。昨日上诉庭颁下判词,驳回所有上诉理据,并指原讼法官在审讯时无犯错,量刑时亦有考虑被告陈振聪在案中无实际得益,已下降刑期,因此裁定被告的罪成裁决及刑期维持原判囚12年。陈振聪的代表律师表示,已决定继续上诉至终审法院。
昨早服刑中的陈振聪由囚车押送至高等法院应讯,颇为精神,但表情紧张。当上诉庭公布裁决结果,陈得知上诉失败时,只是略略点头示意。
早前被告陈振聪申请上诉时,曾指本案审诉前,他经历多场民事争产官司,先后被七名法官批评他为人不诚实。传媒曾广泛报道有关事件,令社会对被告有深刻负面形象,因此难以得到公平审讯。其次是,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更不断重复控方立场,对被告不公。第三是,有新证据支持控方证人曾作假口供。至于刑量方面,本案案情非同类事件中最恶劣,以最高刑罚作量刑起点属判刑过重。
上诉庭颁下162页判词,一一反驳陈振聪的上诉理据。其中指出原审法官在引导陈词无出错,亦无偏颇。原审法官在引导陈词中,明言即使被告作供时说谎,亦不代表被告有罪,需要考虑被告说谎是否具有犯罪意图或有恶意。而无论被告在社会上有何形象,都不会影响陪审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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