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0月5日讯(记者陈达坚)被指操守欠佳、学术水平不足的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被港大校委会否决出任副校长一职。曾由陈文敏掌舵长达12年的港大法律学院昨日发表声明,“吹捧”陈文敏是国际学界认可的优秀法律学者,声称学院于他在任院长期间,在世界大学QS排名中,名列前茅,说“曾有幸得他掌舵”。不过,声明既未有提及他处理“占中”秘密捐款问题;而对港大法律学院在“研究评审工作(RAE)2014”只有46%研究项目获评“国际卓越”及“世界领先”水平,远低于中大法律学院的64%,声明亦避而不谈。
陈文敏由2002年至2014年任法律学院院长达12年,学院昨日发表声明大赞“前院长”,称其一向被公认为香港公法及人权法方面的着名学者,港大早于1998年时,根据他获国际承认的学术成就,经过严谨的校外专家评核程序,提升他为教授(正教授,即Professor)。法律学院于他在任院长期间,在世界大学QS排名中,名列前茅。学院又表示,陈文敏无疑性情敦厚,但同僚对他的认同及尊重,“是基于他在法律学院所展现的优秀领导及管理才能。”
不过,对于在早前教资会公布的“研究评审工作(RAE)”显示,在陈文敏的“领导”下,港大法律学院获评三星、四星的研究比率仅得46%,被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64%大幅抛离18个百分点;学院声明对此未有提及,似乎有点“选择性遗忘”。
事实上,法律学院近年被指“重政治、轻学术”,包括学院副教授戴耀廷发起违法“占中”,陈文敏亦在任内包庇戴耀廷,并同时涉及“占中”秘密捐款问题。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