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彻查铅水事件

  图:梁振英(左二)昨日宣布成立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铅水事件。左一为林郑月娥、右二为张炳良及右一陈茂波/大公报记者黄洋港摄

  大公网7月18日讯(记者曾敏捷、实习记者陈进)全城陷入“铅水慌”,特区政府高度重视事件,连环出招希望尽快正本清“铅”。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宣布成立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全面调查铅水事件的成因及责任。委员会将由法官出任主席,具有法定调查权力,有权传召证人,调查结果亦会由律政司跟进。调查食水含铅量超标专责小组昨日亦召开首次会议,拟定工作计划,目标是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并提出建议,预防同样事件再次发生。

  食水含铅风波持续,再有政党验出屋邨食水含铅量超标,身兼房委会委员的立法会议员卢伟国则引述房署称,除了早前公布启晴邨有两个空置单位喉管焊接位含铅超过一半之外,邨内还有其他焊点验出有铅。

  不影响其他调查工作

  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下午与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一同见传媒,宣布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就铅水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包括裁定事件成因;评核现时公共及私人楼宇食水供应系统的设计、建造、保养及物料使用等的技术标准和监管制度是否妥当;提出建议确保食水安全。政府目前正物色法官出任主席,再尽快决定成员名单,并确定调查范围。

  政府至今已就铅水风波成立三个委员会,包括由水务署副署长领导的专责小组、房委会内部的检讨委员会。有别早前的两个委员会,调查委员会是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成立,具有法定调查权力,有权传召证人。梁振英强调,法定调查委员会的权力更大、调查范围更广,但不会影响其他两个委员会的工作,而有关委员会的研究结果可供调查委员会参考。

  梁振英又说,委员会会跟进责任问题,律政司亦有责任跟进民事或刑事方面的问题,但现阶段他不评论官员是否有责任等假设问题。至于调查委员会何时有结果,梁振英指,要等调查委员会成立后商讨,相信委员会会务实处理,在一定期限内提交报告。

  运房局局长张炳良称,2013年起落成的九个公共屋邨和葵联邨一期,下星期会完成抽取水样本和化验,不排除会扩大抽验范围。至于会否暂停涉事的水喉公司“何标记”及中国建筑、瑞安等两个承建商的现有工程,要视乎承办商违反条款有多严重,但没有规定涉事机构不能再参与政府工程投标。

  水务署专责小组首开会

  另一方面,由水务署牵头的政府跨部门专责小组昨日召开首次会议。小组主席、水务署副署长黄仲良会后表示,会议确定了工作计划,预计三个月内完成调查。

  黄仲良说,专责小组与调查委员会的工作不会重叠,相信专责小组客观、科学的分析,对其他小组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身兼水资会主席的专责小组成员陈汉辉表示,小组工作计划分三阶段进行。首阶段是搜集资料和数据,然后是到受影响的屋邨包括启晴邨和葵联邨实地调查,收集水样本,并拆除部分部件检验,进行渗漏实验。渗漏实验将会模拟日常喉管和水接触的时间,专责小组将会把部件放在水中浸四小时、八小时或十二小时,以测试其渗漏速度和情况。最后是分析数据及撰写报告。

  陈汉辉又说,监于水办取样方法会影响调查结果,故小组讨论后决定,会收集已流动二至五分钟的水办及静止的水办作比较,以准确反映市民整日吸收铅的分量。不过,由于时间有限,调查只能针对启晴邨及葵联邨展开,故不会拆除其他屋邨的部件进行检查。

  话你知:设调查委员会有先例

  政府过去对于重大事故,曾根据行政权力成立调查小组,也曾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成立有法定权力的调查委员,《调查委员会条例》赋予委员会检视资料、传召任何人的权力,作证更需要宣誓,相对行政权力成立小组,根据法例成立的调查委员权力更大。政府过去曾就南丫海难事故、新机场延误等成立过调查委员,而高铁工程延误独立专家小组则是根据行政权力而成立。

  本港《调查委员会条例》在1968年正式通过,过往根据条例成立的调查一般涉及重大天灾和意外事件、调查与执法和检控相关事宜、调查重大政策失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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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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