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一地两检”有先例 人大决定可落实

  大公网5月15日讯 (实习记者 计梦慧)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回应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问题时表示,香港已不是第一次实施“一地两检”,之前都不是引入附件三。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示,如果有需要将全国性法律列入附件三,需事先咨询特区政府意见。她又说《基本法》第20条订明,中央政府可授予特区本身没有的权力。深圳湾口岸也是采用“一地两检”,亦是由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她反问,香港执法人员可以在内地口岸执法,今次为何就不可以“调转做”。

  梁爱诗认为,争议大小是自己看的,如果这件事涉及两地人民福祉,相信会有办法去解决争议。

责任编辑:计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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