诿过“基数大” 陈文敏图卸责

港大法律学院作为本地龙头,研究评级惨输中大,令不少人大跌眼镜。/黄伟邦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欧阳文倩)历史悠久、招牌曾经“闪令令”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在原院长陈文敏12年的领导下,研究水平走下坡,学院于2014年研究评审工作(RAE)中只得46%研究项目获评为3星(国际卓越)及4星(世界领先),惨被年资尚浅的中文大学法律学院远远抛离18个百分点。事件令社会大跌眼镜,但陈文敏却诿过于接受评核的人员“基数大”、港大法律学院“重本土”,更指外界对学院研究水平的质疑是“政治打压”,摇身一变成为“受害者”。多位学界人士批评陈文敏的解释不合理,更只顾开脱、没有承担,而社会关注本地首所法律学院的研究水平属正常监察,亦符合公众知情权的原则。

  2014年RAE中,港大法律学院获评3星及4星的研究项目只有46%,远不及中大的64%。陈文敏却对传媒解释指,两校出现比率差异,是因为港大“基数大”。不过,本报记者翻阅RAE报告却发现,基数大小和卓越研究的比率高低并无必然关系。其中,同为“神科”的医学及卫生科学,港大就有331人接受评核,远比中大245人基数要大,但其卓越研究比率却依然比中大高出两个百分点。电脑科学方面,港大基数明显比科技大学小,但其摘星比率依然远低于科大13个百分点。

  赖“重视本地”输蚀 遭踢爆

  陈文敏又指,港大法律学院“输蚀”在学院“较重视本地法律研究工作”,与教资会评比准则不同。不过,2014年RAE报告中,法律评审小组意见与陈文敏所说的刚刚相反。

  小组指出,“作为一个小型司法管辖区内的法律学院,如欲达到‘世界级’水平,应就本地关注事项及问题制定发展策略,以吸引世界各国人士的兴趣和关注”,又指本地法学院有“很大潜力”,“可对全球法律研究作出重要贡献”,可见评审小组认同本地院校的法律学院探讨本地议题,只是港大法学院所做的研究未能反映国际重要性,未达世界级水平而已。

  教育政策关注社主席张民炳坦言,陈文敏的说法“不完全有说服力”,“港大法学作为本地‘龙头’,教授质素和实力应有一定保证,如果说因为被评核人员基数大而令摘星率减低,这是否意味当中有部分人的研究水平不达标呢?”

  张民炳:陈文敏需改善管理

  张民炳又指,即使真如陈文敏所言,港大法律学院“惨输”在研究重本土,陈文敏作为前院长亦难辞其咎,“他有责任规划学院发展,怎可能让整个学院的研究只侧重于一个方面?这反映了他在管理上有需要改善。”

  黄均瑜:回应不合理 图找开脱

  教联会会长黄均瑜及教育评议会主席蔡国光均认为,陈文敏对港大法律学院“惨输”的回应不合理,数据同时指出了基数大和优秀研究比率低无必然关系。黄均瑜更明言︰“这只是他在找开脱的方法。”蔡国光表示,陈文敏来自高教界,应该很清楚研究要怎样才算是高水平,相信院校人员都了解评级准则。

  对于陈文敏认为外界对他的批评属“政治打压”,黄均瑜反问道︰“为甚麽他不可以被批评呢?按他的逻辑,所有媒体都不应批评人。”他认为,媒体探讨港大法律学院失色一事,是让公众有更多知情权,“真理越辩越明,他亦可以出来解释。”他又指,有关人士应该思考,到底是要争取学术表现还是政治表现。

  蔡国光:“政治打压”太武断

  蔡国光则建议对方应该“抽离地看问题”,“若一下子就说是‘政治打压’,我觉得这太快下结论。”他又表示︰“港大法律学院历史悠久,一般人都会认为它比中大更优秀,但结果相差太远,港大应作内部检讨,若是中大研究做得‘太优秀’,港大亦可以参考中大做得好的地方。”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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