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产权 古咨会倡设基金宣保育意识

  图:林筱鲁(右)认为,不少历史建筑为业主自住或自用,强制开放会影响建筑评级,亦影响业主申请资金维护建筑古蹟\彩雯摄

  大公网1月10日讯(记者彩雯)古物咨询委员会日前完成历史建筑保育政策咨询。该会向政府提交的报告指出,为保育历史建筑,尊重私有产权,不建议政府以公帑购买或者强制徵收历史建筑,暂不设古蹟法定评级制度,甚至现有的历史建筑维修资助计划,对获资助的建筑,需开放予公众参观的要求,都建议政府取消。古咨会主席林筱鲁否认是倒退,指过往与业主商讨时,遭遇相当大困难,若业主不同意开放,宁愿放弃维修,甚至重建,否则社会将得不偿失。

  古咨会去年六月就历史建筑保育政策发表咨询文件,年底完成咨询并向政府提交报告。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表示欢迎,称会积极考虑和跟进古咨会的建议。他说:“政府会仔细研究落实古咨会提出的建议。部分建议涉及不同部门,发展局会统筹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会在适当时候作出回应。”

  林筱鲁昨接受访问时指,公众对是否应以公帑收购或强徵历史建筑未有共识,委员会内部亦存在较大分歧。他认为,购入历史建筑的准则和方法,及强制徵收物业补偿金的计算方法都可能引起争议,认为在社会未有共识前,应增加经济诱因,鼓励业主保育历史建筑。

  至于现有的行政评级制度是否应改为法定评级制度,林筱鲁认为,政府应顾及法定评级制度对私有产权的影响,研究未来的日子是否可行以及如何落实法定评级制度,现时则要善用已有机制。他没有直接回应这一建议是否意味?未来还将出现已评级的历史建筑。例如何东花园被拆卸的事件,他称现时已有制度,将重要的历史建筑评定为法定古蹟予以保护,他希望不再出现类似的事件。

  林筱鲁认为,为尊重私有产权,不应强制规定历史建筑必须向公众开放,作为以公帑资助维修保养历史建筑的先决条件。他指,不少历史建筑为业主自住或自用,强制开放会影响建筑评级,亦影响业主申请资金维护建筑古蹟,建议政府在适当情况下借助新科技为历史建筑备存详细的纪录,并方便公众查阅有关纪录。至于使用公帑又不对公众开放是否对公众不公平,他称,大前提是历史建筑得以保育。

  现有信托用于非物质文化

  他还建议政府成立历史建筑保育基金,用以资助公众教育、宣传活动和学术研究,以及公众参与和咨询项目,并把当局现时有关保育历史建筑的部分措施和工作,纳入资助范畴。他认为,现有的卫奕信勋爵文物信托多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缺少专门针对历史建筑的保育基金。

  林筱鲁补充,由于历史建筑建成多时,建议政府在执行《建筑物条例》时,允许业权人对建筑物进行改动或加建工程时享有若干弹性。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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