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面有奶粉罐上出现咨询文件中禁止的营养素比较声称/张婕舒摄
大公网1月7日讯(记者 张婕舒)政府建议立法规管36个月以下婴幼儿奶粉和包装食物的包装和广告,当中“细仔奶粉”规管最严,严禁出现“增加三倍DHA”等营养声称字样,所有婴幼儿奶粉及食品全部禁止声称可减低患病风险,营养素功能声称则需有科学佐证并通过审核。当局建议设立合理宽限期,方便业界改良,不过未给出具体宽限期及立法时间表。消委会指,部分奶粉声称涉嫌夸大,甚至误导,支持当局加强规管,奶粉商亦认同政府立法规管。
婴幼儿奶粉及食品销售规管讨论多年,政府曾于2012年底提出建议,全面禁止奶粉商推广三岁或以下婴幼儿配方奶粉,引来业界强烈反对。食物及卫生局、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昨日宣布,就规管婴幼儿配方及包装食品的营养和健康声称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咨询期至4月17日止。
咨询文件订立五大原则
咨询文件订立五大原则,当中零至六个月的“细仔奶粉”规管最严,商品包装及广告中不得出现营养素含量及比较声称,例如“含胆硷(144毫克/100克) ”或“提升67%DHA”等。例如“益生菌有助保持消化系统健康”这类功能声称则允许出现,不过必须具备科学佐证并通过可信的评审程序。至于六个月以上的“大仔奶粉”和预先包装婴幼儿食物,要求较为宽松,上述声称都允许出现。不过所有奶粉及食物,都不得声称产品可减低疾病风险。
政府表示,在公众咨询结束后,将尽快整理各界意见,完善规管框架,随后进入立法程序,但未能给出立法时间表。当局建议豁免特殊医用配方产品,并设立合理宽限期,让业界有时间改良产品配方、调整包装或修订市场推广策略。至于规管方式将采取较宽松的“包容方式”(即除五大原则外皆允许),或是较严格的“规范方式”(即除五大原则外皆禁止),还是中间落墨,则将在咨询完后决定。咨询文件中亦无建议罚则,留待咨询后拟定。
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陈肇始解释,政府鼓励母乳喂哺,去年十月通过的《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已定明标签内容,相信家长已有足够资料选购奶粉,相信“细仔奶粉”无需营养声称。而大部分奶粉、食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能量和营养素,而非减少疾病,因此不能作相关声称。她强调政府将参考各界意见,但未正面回应是否放宽条例, “放生”业界。
记者昨日在超市见到,市面不少奶粉违反了咨询文件中所列原则,出现营养素比较声称等。例如惠氏“金装爱儿乐S-26 GOLD”的“细仔奶粉”,便标示有“提升67%DHA、提升55%胆硷”字样,雅培“心美力Similac Baby 1”奶粉罐上亦写有“添加更多维生素D”字样,未来可能违反法例。
业界认为规管应当透明
雅培、美赞臣、惠氏、雀巢等奶粉商组成的香港婴幼儿营养联会昨日回应,认同政府拟以立法方式规管婴幼儿奶粉及食物,以保障36个月以下婴幼儿的健康,确保所有业界成员均一致遵循。联会认为规管应当透明,遵从国际惯例,并令家长可以获取基于事实及最新营养科学的资讯,联会将仔细研究咨询文件中的各项建议细节,并于咨询期内提出具体意见。
消委会亦欢迎今次公众咨询。该会过往研究发现,市面常见的婴儿配方奶粉,广泛宣传其成分效能,部分声称涉嫌夸大,甚至误导。因此建议加强监管婴幼儿奶粉的健康及营养声称,禁止以夸大或误导的宣传手法推销奶粉。
立法会议员麦美娟认为,政府最快2016年底才能完成立法,今次启动公众咨询可谓“行前一步”,让人看到政府的监管决心。政府今次咨询较为温和,并未完全禁止奶粉广告,可有效避免引起业界反弹,令立法过程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