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费用与特首职务无关 系当选前工作回报

  大公网10月9日讯 记者龚学鸣报道:有外媒声称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取外国公司近5000万港元的“秘密费用”,行政长官办公室昨日发声明否定“秘密费用”一说。声明又指出,梁振英所收取的款项,是他当选前辞去戴德梁行职位的工作回报,与行政长官职务无关,在现行制度下无须申报。政府消息人士则表示,有关离任安排只是找尾数,属一般商业惯例。

  澳洲报章《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的报道指,梁振英竞选特首期间,他持股的戴德梁行DTZ卖盘,提出收购的是澳洲企业UGL。该传媒得到一份据称是UGL行政总裁与梁振英之间的协议,UGL承诺给予梁振英四百万英镑,当中包括DTZ欠他的一笔一百五十万英镑花红,以及保证高级管理层不会离职、协助UGL推广业务,及不与UGL竞争的酬劳。

  协议当选特首前订立

  特首办回应事件明确表示,梁振英曾是DTZ亚太区主席,但他已于2011年11月24日递交辞呈,同年12月4日正式离任。

  根据当时正在收购DTZ的澳洲UGL集团与梁振英在离任安排的协议书,UGL同意分两年时间支付梁振英款项,亦同意协助DTZ支付梁振英已协议的花红。有关款项是梁振英于DTZ辞职之前的工作回报,并非离职后。

  声明同时指出,梁振英向DTZ的辞呈,以及跟UGL集团的协议,都是在梁振英当选行政长官之前提出及订立。按照特区政府现行制度,梁振英不用申报。梁振英于2011年10月3日辞去行政会议成员的职务,亦是在上述协议书达成前提出。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有关离任安排,只是找尾数,用以清缴梁振英离任前的薪酬及花红。这也属一般商业惯例,澳企只想确保一旦梁振英竞选行政长官后落选,梁振英也不能另起炉灶,和旧公司竞争,也不能挖走旧公司的人才,所以与梁振英达成这不公开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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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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