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17日讯 综合报道: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将进行翻新,并提供4500平方米给相关法律组织使用。律政司将由现在起至明年第1季,邀请可能迁入的法律组织包括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提交申请,而中选机构只需支付象徵式租金。
为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法律服务枢纽的地位,律政司今年1月宣布,在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进行翻新工程,将为相关法律组织提供使用地方。
律政司昨日提交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文件指出,翻新工程竣工后,约4500平方米会为法律相关组织提供地方使用。其中约3500平方米供律政司现时资助的法律相关组织,及其他已知有可能迁入的法律相关组织使用;而馀下约1000平方米,则作为将来物色到的其他合适法律相关组织的办公地方,为期最少五年,而中选组织只需支付象徵式租金。
在申请组织的资格及甄选准则方面,相关组织需符合三个准则,包括为非牟利的法律相关组织、组织不可获政府或其他机构提供非经常补助基金,及其处所提供的服务,应与有关政策目标配合。律政司建议成立由律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委员会,评审准租户的实际情况及选定法律相关组织的合适租金及租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