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关乎香港未来发展,各大商会亦纷纷发声,向政府递交政改建议书,支持普选行政长官依法进行,希望维持四大界别,体现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各大商会亦认为,提委会拥有唯一提名权,候选人数目以2至4人为宜。
香港总商会表示,支持扩大提委会的代表性,并参考在2002年、2005年、2007年及2012年的行政长官选举中,负责选出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四个界别的比例也大致不变。至于提名程序,总商会认为,要具有公信力和合法性,故此提名门槛应足以反映实际的支持,但提名人数要求过高,则会影响其公平和合理性。至于立法会功能界别的组成,总商会相信,功能界别能够服务和代表本港重要的人口组别和持份者,如果选民基础过低,可考虑增加功能界别的选民人数。
香港中华总商会的意见书提出,有意参选人士要取得八分之一提名委员会委员推荐才能入闸,之后再获得一半以上提委会委员的提名票,才能正式成为候选人,候选人数目则为2至3名。对于提名委员会的组成,中总建议参照现行选举委员会四个界别的组成、人数比例和界别分组架构,以体现“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原则。至于对于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中总认为立法会选举制度更为复杂,牵涉层面和可能出现的争议亦较多,故应维持现行立法会的议席数目与组成安排不变。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建议,政改需要在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下进行,反对提名委员会以外的提名方法。厂商会又建议,行政长官候选人数应该在2至4人之间,认为如果人数过多,会增加选举所需耗费的社会资源,还可能引起选民的混淆。至于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则参考选举委员会现有四大界别的基础,并适当增加至1600人。
香港工业总会建议,提名委员会可保留选举委员会的四大界别和38个界别分组,而提委会人数则可扩大至1600至2000人,提名门槛则可降低至不多于提委会总人数的十分之一。而最后提名的行政长官候选人应为2至4名。对于行政长官的投票安排,工总认为可以多于一轮选举,而候选人须取得过半数有效票才可当选,这样确保当选的行政长官有较大的民意基础,有利巩固行政主导管治模式。至于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工总建议维持现有议席的数目和组成,而功能组别亦需要保留。主席刘展灏重申,提委会的认受性不能被削弱,权力亦不能被矮化。
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的建议指出,维持提名委员会组成和人数不变,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人士只要获得八分之一的提委提名即可“入闸”,然后提委以全票制方式,在参选人中选出得票最多的两人作为正式候选人,再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至于2016年立法会选举办法则不宜作太大的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