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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君:港记协自毁公信力

  有报章前总编辑被袭,有记者组织以“企硬,争取新闻自由”为口号举办游行。这个口号,误导大众,不应是作为记者的正规行为。

  身为记者,神圣的使命中,监督政府、教育大众,至为紧要。有凶案发生,查案任务当然交给警方,你觉得当中或有“不可告人的勾当”,要揭露真相,就要从旁努力搜证,而不能先有既定立场,乱说一通。

  像上述案件,就应先放下政治立场,就从争拗点“是否涉及新闻自由”处着眼。其一,若有人笔下不留情,爆了某人见不得光的秘密,某人为了阻止他,要“教训”他,总会在他仍在“爆”时就赶忙“教训”,以免他“爆”更多对自己不利的“料”,而不是待他离职后,笔杆已不在手后,才来“教训”。其二,他虽离职,其手下仍可能会继续“爆”,这样,行凶者的目标更不可能是他本人,而应是坐上他原位的、其前手下,好阻止此人继续“爆”下去。其三,或者你会说: “料”是以前的“料”,已经被爆完爆净了。这就更奇怪,既然已经爆完爆净了,而他在位时又没有被阻止,而让他爆完爆净后才“教训”他?相反,这时应对他说: “好样的,以后别再搞这玩意了。”非但不必“教训”,反而要请他吃饭,这才合乎逻辑。

  此外,说是“他得罪了整个国家或政府”,是“反‘不合理建制’的表现”,更是离题万丈。堂堂大国,可以为了“塞住一个人的口”,而甘冒自毁国际声誉去“教训”他吗?值不值得?有如此蠢、幼稚的大国行径吗?

  游行中,更有现任记者“挺身而出”,并与年前被刺的前电台“烽烟”节目主持人扯上关系: “一个如此,两个如此,好恐怖”。彷佛这类人被刺,就一定是“有人不想他再讲再写了”似的,而没有从合乎逻辑的行凶动机去考虑,毫无分析能力,也误导大众。

  一个资历深厚的记者组织,应该引导大众分辨是与非,而不是带有既定立场,先设前提, “你不是我这个口径的就是‘阻碍新闻自由、言论自由’”; “你与我的政治立场不同,你就是‘坏蛋’, ‘唔使审’”!如此记者组织,既不可能教育到大众,更会对社会造成祸害!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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