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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离岸人币大有可为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撰文

2003年6月,初夏,香港往北京的航班上疏疏落落坐着几位戴口罩的客人。往日熙来攘往的长安街似乎还未从沙士的阴霾中完全恢复过来。为防传染,开会的人民银行(人行)会议室关掉了中央空调,当时天气炎热,我们都汗流浃背,可谓“身水身汗”。当时我和金管局同事到北京开会的这一幕,至今仍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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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

  2003年6月,初夏,香港往北京的航班上疏疏落落坐着几位戴口罩的客人。往日熙来攘往的长安街似乎还未从沙士的阴霾中完全恢复过来。为防传染,开会的人民银行(人行)会议室关掉了中央空调,当时天气炎热,我们都汗流浃背,可谓“身水身汗”。当时我和金管局同事到北京开会的这一幕,至今仍记忆犹新。

  下周将是香港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十周年,今天在香港使用人民币和投资人民币资产已是家常便饭,但这背后却凝聚了很多人的多年心血和努力。

  早在2001年11月,金管局已经向人行提出在香港开展个人人民币业务的构思,实质商讨则始于2002年2月。由于人民币从来没有在内地以外的银行体系使用和流通,一切安排并无先例,所以金管局与人行和外汇管理局进行了多次交流和讨论,即使2003年3月沙士爆发也没有阻慢双方的推进工作。结果在2003年6月的那次会议取得重大突破,双方在主要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整体方案基本成形。其后双方进一步商定每项细节,到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准香港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再经过大约三个月日以继夜紧张、缜密的筹备,拟定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大家较熟悉的“清算协议”)、委任清算行、连接支付系统,以至人民币现钞跨境运送等安排,香港的银行在2004年2月25日正式开始为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以及扣帐卡和信用卡服务。

  04年开创人币业务

  十年前推出香港人民币业务旨在便利内地和香港之间的人员往来,引导在香港沉淀的人民币现钞通过银行体系有序回流内地,故服务对象仅限于个人客户和提供个人消费服务的商户。其后在2005年放宽了一些业务限制,2007年开始有内地金融机构获准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最初的五年可视为起步阶段,人民币存款余额从2004年底的120亿元人民币(下同)逐步增加至2009年中的540亿元,虽然今天看来业务规模有限,但背后的跨境清算和运作安排却是开创性的,不但首次开通了人民币通过银行体系进行跨境交易和流动的渠道,也为2009年以后的飞跃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推出,是香港人民币业务踏入第二个阶段的重要分水岭。这项举措不仅把香港的人民币业务由个人扩展至企业和机构,其更重大的战略意义在于设计理念和发展模式的突破:从单向的现钞回流内地转变为双向的人民币资金流动,为人民币国际化迈出重大的一步。自2009年以来,随?各类跨境人民币贸易及投资业务不断开展和深化,更多连接在岸和离岸市场的桥梁陆续接通,更多人民币在海外使用、流通和沉淀。这成就了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快速和日渐成熟的发展,大家也可以从附表的数据看得出香港各项人民币贸易和金融交易量都持续提升。然而,过去四年多的发展历程其实都经过了一些转折。

  09年业务飞速发展

  2009年推出的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范围只包括内地五个城市(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很多配套政策和措施,例如出口商退税安排,尚未到位。2009年11月我首次率领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访京,在拜会王岐山副总理和人行等财金部委时,话题都集中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当时香港很多银行对新业务的运作仍有不少疑问,试点实施几个月来累计的贸易结算总额只有5亿元。此行各方的共识就是要尽快提供必要的配套措施,方便人民币贸易结算。在与人行商讨后,金管局在2010年2月就监管原则及操作安排作出重要诠释,厘清两项基本原则:第一,人民币资金进出内地的跨境流动须符合内地的法规和要求,而内地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是否符合这些法规要求由内地监管当局和银行负责审核;第二,人民币流进香港以后,只要不涉及资金回流内地,银行可按本地法规、监管要求及市场因素发展人民币业务。同年7月,人行同意对清算协议作出相应修改,为香港银行开展各种人民币业务提供更大的政策空间和确定性。这些基本原则至今仍然适用,确立了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方向。

  2010年下半年,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逐步落实和扩大,业务量开始快速增长。但那时候内地可以收取人民币的出口企业仅限于300多家,加上离岸人民币流通量还很少,人民币升值预期亦偏强,以致由内地支付香港的人民币远超回流量,而境外参加行为客户的贸易结算交易通过清算行在上海购买人民币的额度在2010年10月底也告用罄。当时内地有论者就质疑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是否沦为炒卖人民币的套利渠道,更有媒体报道有十万亿热钱在香港囤积伺机杀入内地炒作。当时的局面对人民币贸易结算试验和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极为不利。就此金管局与人行商讨并采取果断措施,即时启动货币互换安排以减低因为额度用罄引起的市场流动性紧张,其后更进一步具体化银行为客户进行跨境平盘的监管要求。这些措施推行后,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运作逐渐理顺,企业为跨境贸易结算在内地单向买入人民币的压力下降,而进出内地的支付流向也渐趋均衡。

  现在大家普遍支持和赞同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定位。但早期有些内地学者认为,人民币贸易结算是面向全球的政策,不应视为一项支持香港的举措。也有论者担心离岸人民币市场快速发展会影响内地金融稳定。经过金管局和特区政府与内地相关部委多番商讨,最后中央在2011年发布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表示,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

  到了2011年,银行业和市场人士都反映,通过贸易结算交易而积聚的离岸人民币资金除存款外出路不多,发展人民币贷款和其他金融产品的空间也有限。内地有意见则认为,流到香港和海外的人民币资金应继续在外面流转和沉淀,不应、亦不需要回流内地。但实际上在海外没有广泛使用人民币的经济或金融体系,离岸人民币不可能完全与在岸市场分隔而自我循环使用。这个问题经多方面深入论证,大家基本上明白和接受了离岸与在岸市场之间要有适当的连系,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和金融投资的渠道(包括投资内地债市和RQFII等安排)也逐步建立和扩阔。

  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重要历程

  2004年2月 个人人民币业务开展

  2007年7月 首只人民币债券在港发行

  2009年7月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展

  2009年9月 财政部首次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国债

  2010年8月 允许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等境外合资格机构进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试点推出

  2011年1月 内地企业可使用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本港银行可为有关活动提供人民币资金

  2011年8月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公布一系列支持香港发展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措施

  2011年11月 人民银行与金管局续签货币互换协议并扩大互换规模

  2011年12月 内地公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内地首家非金融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2012年1月 金管局及英国财政部成立合作小组,推动两地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合作

  2012年6月 内地公布一系列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的措施,金管局为人民币业务参加行提供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

  2012年7月 香港和澳洲就如何把握在贸易及投资中使用人民币所带来的商机,开展由私营机构代表组成的对话

  2012年8月 本港银行可为非香港居民的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服务

  2012年12月 内地公布《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前海注册及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从香港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

  2013年6月 财资市场公会推出“人民币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定价”

  2013年7月 金管局优化向银行提供的人民币流动性安排,并为有需要银行提供即日(T+0)隔夜资金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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