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位处东半山布思道的永安阁被揭发大部分单位都有僭建物,更不乏清拆令被拖足七年仍未处理的个案。上图红色虚线所标示估计是少数没有僭建物的单位/记者曾敏捷摄
大公网10月15日讯(记者 曾敏捷)僭建遍布全港,连豪宅也不例外。港岛渣甸山老牌豪宅屋苑永安阁被揭发大部分单位都有僭建物,但业主多年来用尽上诉途径与法律程序,力保僭建物不被清拆,清拆令竟然一拖七年。屋宇署最近决定採取执法行动,但碍于大部分个案上诉程序未完结,涉及该屋苑的34张清拆令中,只有5张已处理。有测量师认为,屋宇署近年虽然有心取缔僭建物,但碍于资源权力有限,以致效果未如理想,建议当局应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甚至加重罚则,以收阻吓作用。
港岛渣甸山以地段尊贵闻名,位处布思道的永安阁于1974年入伙,楼龄39年,是老牌豪宅之一,由于屋苑位处山顶,私隐度极高,吸引不少艺人在此居住。屋苑有两座大厦,楼高18层,合共有约68个单位,但不少都有僭建物。根据地产代理提供的单位图显示,永安阁向布思道的窗台应为后移的设计,整座大厦的外墙应为一格格“凹”的特色墙,而单位的外墙则为“凹”进去的那面墙,但现场所见,现时不少单位的窗口都“移”了出来,一格格的“凹位”已消失,冷气机架等僭建物明显“凸”出来。
34清拆令仅5张获处理
事实上,屋宇署早于2004年已向永安阁业主发出劝喻信,将屋苑列为清拆楼宇外墙违例建筑的目标大厦之一,劝喻业主主动移除违例僭建物,不过,不少业主都漠视劝喻。屋宇署于是在2006年的大规模清拆僭建物特别行动中,就永安阁第一座共发出34张清拆令,涉及34个单位,但时至今日,只有5张清拆令涉及的业主已将相关僭建物拆除或作出修改,屋宇署将清拆令列为已获遵从或撤销。
以永安阁第一座四个在2006年接获僭建物清拆令的单位为例,单位分别被指僭建冷气机架及栏杆、在外墙增添非法开口,以及将外墙向外推移2呎6吋并重置新的外墙等。当中,以外墙向外推移2呎6吋并重置新外墙而言,涉及可僭建面积估计大约100平方呎,若以近日该屋苑业主叫价建筑面积每方呎1.5万元计算,粗略推算涉及面积的楼价约值150万元。
不少业主多年来用尽司法程序力保僭建物不被清拆,以该四个单位为例,有关业主为推翻屋宇署的僭建物清拆令,于接获命令后曾提出上诉,但于2010年遭上诉审裁小组驳回上诉。上诉业主不服,于2011年就上诉审裁小组的裁定向法庭申请司法覆核,法庭于同年裁定将个案发还上诉审裁小组处理。上诉审裁小组于2012年重新召开研讯,而上诉审裁小组于今年7月12日再度宣布,驳回有关业主提出的上诉。由于业主有权在3个月内就上诉审裁小组的裁定申请司法覆核,屋宇署只能在上诉期限届满后,视乎业主是否继续上诉,再决定进一步的执法行动。
在上诉与司法覆核的过程中,该四个单位的业主屡败屡战,不但驳斥屋宇署有关建筑物外墙的界定,甚至聘请专家评估指移出外墙所造成的承载力系数显示大厦不会超负荷等,而屋宇署亦要用到包括核准图则、地契对有关地皮的上盖面积限制等多方面举证,力证移出外墙、在原有窗户位置外加建等属非法僭建物。
测量师倡加重罚则阻吓
永安阁未获处理的29张清拆令中,除上述4张清拆令外,另有19张清拆令的相关业主亦有提出上诉,有关个案仍由上诉审裁小组处理中。屋宇署发言人回覆查询时表示,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在上诉审裁小组就上诉作出裁定前,屋宇署必须暂缓採取相关的执法行动。至于馀下6张尚未遵从的命令,目前有1个单位正在进行清拆工程,其馀5张则尚未有行动。屋宇署发言人称,署方已向有关业主发出警告信,并会考虑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对有关业主提出检控。
香港测量师学会副会长何鉅业表示,针对僭建物的争拗往往涉及很多技术细节,业主若有能力负担打官司的开支,确实可以和屋宇署“有排拗”,而屋宇署为了顾及政策一致性,一般会等待官司完结,再一併执行同类型个案,“有钱打官司可能真是可以拖多两年,但司法程序不应该被滥用”。他认为屋宇署近年虽然有心处理僭建物,但资源、权力都有限,以致效果未如理想,认为当局应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甚至加重罚则,以阻吓不遵循僭建物清拆令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