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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祸港”四例证

  反对派尤其是一些立法会议员和激进人士,一向自以为佔据了“道德高地”,什么“民主”、“普选”、“人权”,因而“自我感觉良好”,说出话来冠冕堂皇,说话态度颐指气使,特别是对官员更加是咄咄逼人。这样的情状,香港市民是见得多了,心中难免非常气愤。

  俗语说“天有眼”,“天”真的看到了反对派的一次又一次恶行。西谚有云:“上帝要他/她灭亡,必先让他/她疯狂。”事实上,反对派肆无忌惮攻击政府、高官、警方和前线警员的恶行,早已“神憎鬼恨”,早已迹近“疯狂”,而“灭亡”的徵兆也开始出现。这意味?,反对派一向自以为佔领的“道德高地”,正在破产,呈现倾斜,行将倾倒。“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此语可为反对派之咏,即便是新来一个计谋多多的“洋主子”夏千福,也救不了反对派“日薄西山”没落命运。原因是:时至今日,市民已经看穿看透了反对派是十足伪君子的真面目。

  反对派道德破产、濒临没落的例子不在少数,这里略举数例,读者诸君可据此自行作出判断,看看反对派的言行是否?近疯狂?是否道德滑坡?是否趋向“烟消火灭”?

  例子一:近日有反对派人士包括立法会议员,在本港报章和台湾有严重“台独”色彩的《自由时报》,刊登“反梁、倒梁”广告,要“梁振英下台”。反对派人士在本港某些惯性“搅搅震”的报纸上登广告,那倒也罢了,但广告登到台湾去,则令人不明所以。进一步说,广告相当明显地透露出“港独”讯号。“港独”、“台独”,沆瀣一气,此一动向,值得警惕。中央反对“台独”、“港独”的立场,人皆知之。中央制止“台独”、“港独”的能力,亦人皆知之。反对派主张及蓄意推动“港独”,不但违反“一国两制”,更可能将香港推上绝路死路,令香港陷入万劫不復的境地。反对派简直疯了,其罪大矣。

  例子二:“粗口女教师”林慧思至今不肯向被她以粗口辱骂的前线警员道歉,端的是斯文扫地、恬不知耻。身为教师,粗口辱警,缺德无礼,何以为师?反对派中人,有不少就是这种“货色”。如此素质,焉有“师德”可言?拒绝道歉,厚颜无耻,又如何为人师表?反对派之中,这类人愈多,就愈有可能为广大市民所不齿。林慧思“粗口事件”之后,反对派的形象受创甚重,创口甚深,不少人羞于与这种人为伍。香港警队公平公正执法,前线警员忍让力之高有目共睹。香港警队是全球一流的警队,岂容林慧思之流侮辱?假如反对派之中再多几个林慧思,必然加速反对派的没落。勿谓言之不预也。

  例子三:美国驻港总领事夏千福七月底来港履新后,一个月内马不停蹄落区,频频约见本港各政党及政界人士,可想而知,其真正想会见密谈的是反对派政党及反对派干将,特别是反对派议员,尤其是一些早已由美方经代理人“捐款”资助而被曲线收买的鹰犬、马前卒。原因显而易见,就是本港行将展开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的公众谘询,夏千福大有可能是要向一帮反对派“马仔”通报“军情”和布置“任务”。夏千福如此关心香港政情,作为外交官,显然“捞过界”,干预了港事。为此,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宋哲在公署会见夏千福,提出了义正辞严的警告,大快人心。不料,立即有“护主心切”的反对派政党头子跳出来为“洋主子”辩护。此乃不折不扣的“汉奸”或“港奸”行为,必然影响反对派政党及该等人士之形象。一个党或一个人做出“汉奸”行为,能有什么好结果、好下场吗?

  例子四:“维基解密”早就披露,美国透过民主基金会、劳工组织和一名“金主”,向本港反对派鹰犬提供“捐款”、“补贴”或“资助”,总额以“千万元”计。换言之,这些反对派政党及政客多年或十多年前已经被“洋主子”收买了。拿了巨额“捐助”,还能不听“洋大人”指挥办事吗?国人、港人最憎卖国贼、卖港贼行为,反对派“祸港乱港”、道德败坏、形象破产,还能不走下坡路和逃得过没落的结果吗?(文/李幼岐)

  • 责任编辑:艾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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