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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外国公司获发牌违《基本法》 国泰阻捷星进廉航

廉价航空公司捷星获政府批准航空牌照一事出现变数。捷星香港回应称,国泰及港龙反对理据混淆视听,强调公司由本地团队运作,非外国公司控制,并重申有信心达到牌照批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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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廉价航空公司捷星获批航空牌照一事出现变数

  大公网9月6日讯 记者陈璁报道:廉价航空公司捷星获政府批准航空牌照一事出现变数。国泰航空及港龙航空昨日提出反对书,并指称捷星为外国航空公司控制的公司,当局批准发牌违反《基本法》及削弱香港经济与航空枢纽地位。捷星香港回应称,国泰及港龙反对理据混淆视听,强调公司由本地团队运作,非外国公司控制,并重申有信心达到牌照批准要求。

  质疑母公司澳航背景

  国泰在声明中指出,捷星香港不符合《基本法》第134条规定,即航空牌照申请人必须以香港作为主要营业地点。国泰引用捷星航空公司及其母公司澳洲航空早前在澳洲作出的公开声明指出,捷星香港是澳洲捷星航空以特许经营方式在香港运营的航空公司,其管理及控制权归澳洲母公司捷星航空及澳洲航空所拥有,由此表明捷星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为澳洲而非香港。

  另外,国泰表示,捷星香港个别股东的香港居民身份及其持股量、连同聘用香港居民作为公司管理人员,都并非《基本法》就主要营业地点定义的先决条件或管理控制权在香港的要求。

  国泰称,允许像捷星香港营运模式的航空公司获得香港航权,将严重削弱香港与外国政府在扩大航权方面的磋商能力,同时让香港门户大开,为其他国家或邻近竞争枢纽的航空公司开创仿效对象,将损害本港航空业及窒碍其为香港经济做出贡献,不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

  国泰旗下港龙航空亦向香港航空牌照局提出正式反对书,除上述理由外,亦指出由于香港国际机场容量紧绌,将仅馀升降时段分配予捷星香港,未能为香港带来最大裨益。港龙认为,即使兴建第3条机场跑道的建议获通过,最快亦要2023年后才可投入服务,未能即时解决机场容量紧绌的问题。

  国泰及港龙强调不反对竞争,亦支持为香港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包括符合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点、在港开业的廉价航空,但必须符合香港法律及以香港经济的最佳利益为依归。

  捷星香港斥混淆视听

  捷星香港首席行政总裁刘仲威则就声明回应称,公司由本地团队管理及经营,并非由外国航空公司控制,直斥国泰声明混淆视听,绝对不能接受。刘还重申,捷星香港有信心能够符合有关当局的所有要求,包括“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审核,但不会视获批为必然。

  捷星香港自去年向香港民航署申请空运牌照,港府就其申请于今年8月23日正式刊宪。根据申请牌照流程,由刊宪起14日内,外界可申请反对或申述,早前国泰知悉捷星香港申请牌照一事后,已提出对其违反法例的质疑,今次声明则是期限内发出的正式反对书。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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