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扶贫委员会决定会向工商厦劏房户发放一次性津贴/林良坚摄
大公网8月27日讯(记者 林丹媛)扶贫委员会向工厦及商厦劏房住户“开绿灯”,昨日通过批出一次性租金津贴,最高可获1万元津贴,将有5000户受惠,估算开支3729万元,预计年底开展。身兼扶贫委员会主席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否认做法令公务员选择性执法,重申工厦不适合作为住宅,屋宇署会继续取缔,强调津贴并非针对“居住形式”。有委员认为津贴是出于道义的折衷做法。为撇除外界认为政府将工、商厦劏房合法化的错觉,有关津贴命名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家庭一次性生活津贴”。
在《财政预算案》中未能得到纾解民困的“N无人士”,即处于低收入、没有领取综援及没有住在公屋,可得到扶贫委员会关爱基金小组提供的“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但早前津贴却将工、商厦劏房住户剔除在外,引起外界异议。扶贫委员会委员兼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主任何喜华昨日在会前表示,大部分委员认为将劏房户剔除在关爱基金资助项目外是不道义,强调相比起板间房及私楼劏房户,工厦劏房户是最贫穷一群,他坦言此类一次性措施是杯水车薪,认为要帮助劏房户搬出劏房,长远要靠房屋政策或低收入家庭津贴。
最多获万元料惠5000户
林郑月娥在会后称,扶贫委员会通过扩阔关爱基金对“N无人士”的租金津贴,延伸至工、商厦?房住户,预料多5000户受惠,令到整个项目增至78700户受惠,涉及超过21万人。居住于工厦及商厦劏房的低收入人士,一人住户可一次过获3500元津贴、二人住户7000元、三人或以上1万元,预计开支3729万元,连同资助其他低收入人士,总预算6亿3000多万,预料年底前推出,有关津贴将命名为“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家庭一次性生活津贴”。
林郑月娥曾说政府对工厦劏房零容忍,但今次却“开绿灯”,外界担心公务员选择性执法,是要将工、商厦劏房合法化。她称,屋宇署执法工作仍会继续,“在帮助‘N无人士’的同时,我们的同事亦会劝喻他们在有能力和尽快的情况下搬离工厦的劏房。”她重申将津贴延伸至工厦劏房,符合关爱基金补漏拾遗目的,强调这并不是一种居住形式的津贴。但她重申就保障安全而言,工厦不适合作为住宅,发放津贴并不代表鼓励他们继续住劏房,屋宇署会继续取缔。
扶贫委员会关爱基金小组主席罗致光称,执行新建议涉及法律问题已釐清,法律意见认为劏房居民本身并无犯法,而相关业主在收到违例通知的命令后若并无执行,业主才属违法,因此在没合理怀疑下,处理相关申请的公务员,不会主动向屋宇署举报。
外界担心提供相关津贴会令业主加租,变相“袋钱落业主袋”,扩阔他们的生存空间。林郑月娥坦言这个现象难以避免,但她称正如何喜华在会上表示不需太紧张这个问题,因为这不是类似在综援金下按月发放的租金津贴,而是一个减轻他们生活压力的一次性津贴。
津贴出于道义属折衷做法
扶贫委员会委员兼乐施会总裁余志稳表示,向工、商厦劏房住户发放一次性津贴非百分百妥当,这是一个折衷做法,“道德风险上依然存在问题,委员及政府也有如外界担心会助长工商厦劏房住户人数的忧虑,但道义上这群人最需要社会的帮助,会上所有委员都支持这个做法,这是一次性津贴,将来津贴会否再延续仍属未知数。”
昨日会前社区组织协会及20多名劏房户,到政府总部外请愿。轮候公屋6年,至今仍未“上楼”的庄太,一家四口住在观塘300呎劏房,当装修杂工的丈夫每月赚1万多元,扣除2500元月租,只有7500元生活费。对于可取得1万元津贴,平时没有积蓄的庄太表示“会劏得好紧”,但表示会为子女报读兴趣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