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8月27日讯 记者张婕舒报道:深水埗一幢已参与市区重建局需求主导重建计划的旧楼,劏房租客于租约期满后,遭业主大幅加租近50%后,更被收楼。土地审裁处昨日裁定业主有权收楼,租客须于三星期内迁出。社区组织协会指基层租客权益无保障,呼吁政府重订租住权保障及租金管制条例,市区重建局赔偿时应关顾受迫迁租客及未满18岁港人。
非永久居民市建局难协助
事主陶晓容是持双程证单亲母亲,两年前丈夫病逝后,赴港照料6岁幼子,二人租住通州街280号二楼一个80平方呎的劏房单位,今年5月租满后,业主将月租由2650元加至3950元。由于持双程证,陶晓容无法外出工作,靠儿子的3930元综援金度日,无力负担贵租,业主遂入禀土地审裁处要求收楼。审裁处昨日聆讯,审裁员卢伟光称同情租客困境,但法例规定业主有权在租约期满后收回单位,故裁定陶晓容三星期内迁出,诉讼费由业主承担。
通州街280号业主早前成功申请需求主导重建,市建局今年4月宣布启动项目并冻结登记住户资料,若成功收购,受影响租客经评估后可获特惠金或安置公屋单位,租户若是在之前迁走,可获发搬迁津贴。但陶晓容称,市建局指她家中无成年香港永久居民为由,拒绝提供赔偿协助。
市建局对该厦的收购期下月才截止,市建局网页显示,该项目截至上周五,只有36.09%业权签署买卖协议,未达80%门槛,项目现仍未正式上马。市建局回应称,若计划落实,冻结人口时已登记的住户搬走了亦可获发搬迁津贴,而业主之后收回单位自住亦不会获得较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