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重要新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漏报利益 何建宗辞职道歉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政治助理何建宗,因未就家族化工厂在新界东北发展区内持有土地,向行政长官或发展局局长申报利益,昨日下午向行政长官辞职,获得接纳并即时生效。

\

 图:何建宗昨晚就事件举行记者会本报记者杜汉生摄

  大公网8月3日电 (记者文轩)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政治助理何建宗,因未就家族化工厂在新界东北发展区内持有土地,向行政长官或发展局局长申报利益,昨日下午向行政长官辞职,获得接纳并即时生效。何建宗昨晚就事件向行政长官、发展局局长及全港市民道歉,希望辞职能够释除公众的疑虑。有行政会议成员认为,何的辞职是适当决定。

  两星期前还跟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一起落区讲解新界东北发展规划的何建宗,被指其家族在新界东北发展区内持有地皮。据悉,其家族所持有的华仁行化工厂在古洞有三座厂房,佔地约两万呎,位于发展区内,规划作公屋用地,而现时华仁行化工厂仍在运作,生产“黑旋风杀虫水”、“爱肤坚皮肤喷雾”及“印度神油”等产品。

  从未向特首局长申报

  根据公司註册处资料,何建宗去年七月未加入政府前,是华仁行最大股东,持48%股权。到十一月,即出任政治助理前一个月,他辞任华仁行董事,华仁行同时发行新股,何氏家族另一成员成为大股东。不过,根据发展局的利益申报表,何建宗并没有申报华仁行。

  面对质疑,何建宗昨日下午闪电辞职,并获政府接纳,即时生效。他于晚上举行记者会对事件作出解释,指华仁行化工厂原本的股东是他父亲及伯父,由于父亲06年确诊患癌,同年进行股份转让,加入他及两名堂哥做股东,令他拥有48%的股权,两名堂哥各持25%,而父亲及伯父则各减至1%。及至去年三月,其父亲去世,而他去年底出任发展局政治助理前,为了希望将家族及个人利益分开,于十一月将自己及先父的股权转让给母亲,同月辞任董事,自此再未持有任何股份。但他亦承认,没有申报利益属不恰当,因此承担责任辞职。

  他又表示,“辞职是因为事件对公众及家人引起疑虑及不安,对此深感遗憾”,郑重向公众致歉。同时,他对没有作出申报,特别向行政长官、发展局局长及市民鞠躬道歉,希望辞职能够释除公众的疑虑。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十分重视公职人员的利益冲突问题,亦一直严格执行《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守则订明政治委任官员在执行公职时,如个人利益可能会影响,或被视为会影响他们的判断,均须向行政长官报告。而该土地位于新界东北新发展区,何建宗从未向行政长官或发展局局长申报任何与该发展区相关的利益。

  陈智思:扩阔申报范围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强调,尊重何建宗的个人决定。他又相信,发展局的同事会全力以赴,做好手头上的工作,相信何建宗的辞职不会影响当局的有关工作。

  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认为,何建宗只是政治助理,没有实质决策权,不涉及利益冲突,但他没申报利益是严重缺失,辞职是适当决定。另一位行政会议成员陈智思则认为,目前的申报制度有需要完善,可考虑将申报扩阔至官员的直系亲属。

  • 责任编辑:铁言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