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唐英年与妻子郭妤浅昨日一同应讯/记者蔡文豪摄
大公网7月31日讯(记者 刘柏裕)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约道大宅僭建案,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早前唐英年妻子郭妤浅承认一项违反《建筑物条例》罪名,但不同意控方案情,指她在知情下安排僭建工程进行。裁判官高伟雄认为有需要传召证人,以澄清有争议的案情内容,为免本案影响其他同案被告,决定将本案押后到明年2月7日再讯。唐英年在庭外回应提问,强调控方案情与事实不符,因此不能同意,并对本案审理时间可能长达2年提出疑问。
唐英年昨与妻子郭妤浅于下午2时左右手牵手步入法庭,两人均无发言。本案控罪指,唐英年约道7号大宅在未获屋宇署批准下,僭建地牢及在泳池底部加建地牢的天窗,违反2项《建筑物条例》。被告郭妤浅在庭上承认一项“未获批准而僭建”罪名,而另一项“明知未获批准仍然僭建”罪名获控方撤销。
“明知仍僭建”罪获撤销
控方在庭上宣读6页案情内容后,辩方律师指,当中有2段内容不能同意。有关内容指,涉案大宅03年建造前,被告郭妤浅曾与建筑师何仲怡、结构工程师邓伟就会面,讨论建造地牢一事。
控方案情指,邓伟就曾向被告表示加建地牢的要求,与已呈交屋宇署的图则不符,并向被告表示,必须要向屋宇署申请。之后,被告就辞退邓伟就,并称明白邓所面对的困难。最后,被告另聘同案工程师黄柏林接手工程。
控方另指,涉案地牢面积约达19米乘11米,约达2250平方呎。被告所聘的承建商在建好地牢后,盖上泥土才让屋宇署人员入内检查,因此当时署方未有发现僭建部分,决定批出入伙纸。
辩方表明,被告虽然认罪,但不认同上述内容。裁判官高伟雄认为,被告提出争议的案情,将会影响本案量刑考虑,因此有需要传召邓伟就出庭作供,以澄清争议。不过,邓伟就另需出庭指控其他同案被告,为免邓伟就作供影响其他被告的审讯,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到2014年2月7日再讯。
案件明年2月再讯
离开时唐英年回应传媒,他称与妻子面对本案审讯,一直抱持“开诚布公、配合调查、承担责任”的态度。不同意控方部分案情,是基于内容与事实不符。对于再次押后案件,他回应指,过去10年,共有77宗相类似个案,最终判刑为罚款几千元至1.5万元。唐英年指,本案调查时间长,审讯内容异常复杂,审理时间可能长达2年,质疑政府是否有需要花费巨额公帑及时间来处理本案。但不评论案件是否涉及政治因素,只称希望本案以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处理,形容“市民心中有数,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