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唐英年(右)陪同太太郭妤浅(左)出席僭建案提讯。昨午他俩抵达九龙城裁判法院,唐太一直握着丈夫的手
大公网7月12日讯(记者 刘柏裕)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九龙塘约道大宅僭建案昨日第3度提讯,在控方提出撤销其中一项控罪后,唐太郭妤浅承认僭建控罪,却大声否认另一项“明知而僭建”控罪,惟因控辩双方就该罪的案情有争议,故法官决定将案件押后再讯。同案另外3名被告全部否认控罪,则排期到11月开审。
像过去的聆讯一样,唐英年均亲自陪同太太郭妤浅出席。昨午2时他俩抵达九龙城裁判法院,唐太一直握着丈夫的手,对在场记者提问并无回应,但表现甚为轻松。
未能达成认罪协商
聆讯后2人亦手挽手离开法庭,唐英年代妻子回应记者称,承认其中一项控罪是承担责任,但对指控唐太“明知而僭建”,他则强调“我哋无讲大话!无失实陈述!”他又说,“挖一个地牢唔使7年,几个月都可以挖到一个地唧窿!”暗示该控罪的陈述存在时间的问题,控罪本身不能成立。
控辩双方曾就“认罪协商(Plea Bargain)”展开谈论,昨日的聆讯上,控方亦率先表示若被告唐太郭妤浅认罪,并同意案情,会撤回第二项控罪。不过唐太只承认僭建罪名,却否认另一控罪。
两项控罪分别指控郭妤浅在2005年8月26日至2010年12月30日的某段时间,事前未获建筑事务监督的书面批准及同意,于九龙塘约道大宅展开工程,即建造整个或部分地库连2个天窗,实属僭建;以及她明知未获屋宇署批准而僭建。按法例规定,两项控罪的最高刑罚同是监禁2年和罚款40万元。
由于控辩双方对控罪陈述有不同意见,未能就认罪协商达成协议,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本月30日再讯。
律政司撤第二控罪
至于本案的另外3名被告,即建筑师何仲怡、结构工程师黄柏林以及承办商显利工程有限公司全部不认罪,法官将案件延至11月27日审讯,须时15天,届时控方会传召7名证人,包括3名专家,1名替何仲怡录取口供的屋宇署人员,以及3名于不同时段负责为唐宅进行工程监督的工程师,但此3名工程师对僭建并不知情,故他们并非特赦证人,3人的口供只是证明工程所发生的事情。
另律政司至晚上发表声明,表示将不会就唐太的第二项控罪继续起诉,并解释因“控罪条文曾作出修订,加入了额外的认知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