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报道,1963年病逝的已故富商李宝椿,其么子李兆滔于2003年入禀高等法院,就家族公司股份问题与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胞兄李兆增对簿公堂,惟案件因么子经济问题拖延五六年,直至去年才透过法援继续聆讯。
胞兄李兆增昨于高院要求将另一名胞弟李兆坤加入诉讼,获法庭接纳,裁决理由将于今日宣判。法官欧阳桂如昨引述原诉李兆滔一方所指,控告七哥李兆增身为遗产管理人,却同时成为家族公司的董事,损害遗产的利益。而答辩一方则指出,李兆滔声称拥有家族公司的228股股份,估值8千万元,但答辩一方表示已于早前买下了有关股份。
原诉同时要求法庭,因涉案人士年纪老迈,要求尽快排期聆讯,惟辩方昨天申请,八哥李兆坤原本也是答辩一方,但原诉早前已停止追讨,李兆滔遂申请重新将八哥纳入诉讼中,获法庭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