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警方早在3年多前便就陈振聪伪造遗嘱案展开调查,最终成功将之绳之于法。早年与龚仁心对簿公堂,陈振聪表露 得戚的样子/资料图片
大公网7月6日电(记者 梁康然) 警方早在3年多前便就陈振聪伪造遗嘱案展开调查,最终成功将之绳之于法,处理案件的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对判决感到“非常欣慰”,认为法庭的判决合理,足以反映本港司法制度稳健,必令犯罪者承担自身应负的责任。至于早前在争产官司中击败陈振聪,并以“天地有正气”来形容事件的龚如心胞弟龚仁心,以及华懋集团则对判决不作评论。
陈振聪被法庭重判入狱12年后,大批传媒涌至华懋集团总部了解,当集团主席、龚如心弟弟龚仁心返回总部时即被传媒包围採访。就记者问询他当年在争产官司中胜出后,曾以“天地有正气”来形容案件,如今对陈的判刑有何意见时,龚仁心回应当年是这样说过,但对陈的伪造遗嘱案却不愿置评,并对记者表示“多谢关心”,随即乘电梯上楼。至于华懋集团就本案亦不作评论。
重判12年有警醒作用
资料显示,虽然龚仁心以华懋慈善基金名义与陈振聪争夺龚如心的遗产并最终胜出,但现时仍就基金的管理权与律政司进行法律诉讼,最终基金管理权花落谁家仍需拭目以待。
调查本案的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则对法庭判决感到“非常欣慰”,因为判刑有警醒作用。该科署理警司何柏宁表示,警方调查本案歷时3年5个月,他对法庭定罪、判刑都感到合理,亦足以反映本港司法制度稳健,必令犯罪者承担自身应负的责任。
同为商业罪案调查科的总督察萧唯诚对判决亦感到欣慰,指被告在审讯期间5次更换律师团,又安排证物送往外国检验DNA,明显是在拖延时间。本案可让市民了解香港司法制度完善,清楚彰显法律绝不会姑息骗徒。同时也显示全港市民绝不容忍同类劣行,具警醒作用。
X光检验避过“通柜”
陈振聪判监12年,属重犯级囚犯,按惯例将送往专囚重犯的港岛赤柱监狱或西贡壁屋监狱。据悉,由于陈的身份特殊,为免他在狱中遭其他囚犯欺凌甚或勒索,监狱方面会予特别安排,包括初时让他入住单独囚室等。另惩教署早前已引入X光检验机,取代过往以手指插肛门检查,防止囚犯携带毒品等违禁品进监狱的做法,故陈虽则身陷囹圄,却可免除俗称“通柜”的肛门检查之苦。
按规定,犯人服刑期在扣减公众假期后,一般只会囚禁判刑的四分之三,若陈振聪服刑期间不犯事而被加监,则可在9年后获释,但对现年53岁的陈振聪来说,重获自由之时已是花甲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