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逆子弑亲碎尸案宣判 弑亲碎尸魔子囚终身

  大角咀弑亲碎尸案昨判刑,两名死者的幼子周凯亮身负两项谋杀罪罪成,依例判处终身监禁

  大公网3月24日讯(记者 梁康然 实习记者 邓滔) 大角咀逆子弑亲碎尸案,本案主审法官司徒冕昨日对首被告周凯亮判刑。判刑时法官再次斥责周凯亮为人冷血,未有感受到父母给予他的美好人生,反而沉醉于个人成就感,认为杀死亲生父母就可以解决所有个人问题,继而策划出本案“邪恶报复计划”。被告身负两项谋杀罪罪成,依例判处终身监禁,而他早前认罪的防止合法埋葬尸体罪则共判入狱九年四个月。法官宣判后,直指周凯亮是“危险人物”,特别要求律政司将有关周凯亮的精神报告存档,以备假以时日,当周凯亮提出假释时有用,但法官坦言:“这将会是很久之后的事。”

  周出庭时十分冷静

  昨日周凯亮出庭时,表现得十分冷静。辩方律师黎德诚求情时,称无任何证供或证人显示被告曾参与肢解,不过,被告仍然承认处理残肢,希望法庭在该控罪从轻处理。法官司徒冕判刑时明言,不接纳辩方求情,称此说法只是周的片面之词。之后更进一步痛斥周凯亮。法官指,被告双亲原本给他美好的人生,不单让他学习钢琴,更给予周到海外留学的机会。在案发当日,死者更出于帮助儿子之心,不虞有诈应被告要求前往案发单位,协助被告打扫“新居所”。

  指周人生各方俱败

  法官批评,被告常常幻想自己会成功,却将个人所有失败经历都归咎于父母,花上半年筹划本案杀人计划。被告至今未有展示半点悔意,可见周凯亮为人冷血,没有同理心,认为杀人复仇是解决个人问题方法。被告虽有性格障碍,不时沉醉于个人的成就感,但本案案情反映,被告只在钢琴方面有半点成就,人生各方面其实都是失败者。

  被告多次把自己描述成有精神问题,但法官认为被告一直处于正常清醒状况,只是有心理变态及自恋倾向。死者一直尽力给予被告良好生活,不过,被告仍然视父母为问题根源,至于为何会有如此想法,被告本人也无明确答案,足反映他是个“危险人物”。

  法官量刑时指,陪审团上周以八比一大比数裁定周凯亮两项谋杀罪罪成,此罪依例判处终身监禁。至于被告在开案前已承认的两项防止合法埋葬尸体罪,两罪量刑起点都采用最高刑罚,判监七年。由于周认罪,刑期照例扣减三分之一,两罪各判入狱四年八个月,但分期执行,合共九年四个月,与谋杀罪的刑罚同期执行。宣判后,辩方向记者透露,被告判刑前有心理准备将面对终身监禁,目前更无意提出上诉。

  本案涉及大量文件及证物,处理本案的警员在本案宣判前先行运走涉案证物,多项证物在庭外曝光,当中包括两把涉案的凶刀。另外,据警方在案发单位内搜获的被告笔记纸条,显示被告有研究如何处理尸体,当中更戏言:“(抽血)100次不是问题,最多300次至400次就得,我抽可以练到变护士了。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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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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