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晨报》5月宣布结束后,14名前员工追讨欠薪、代通知金及年假薪酬等在劳资审裁处展开聆讯,审裁官裁定13名前员工申索得直。申索人包括一名女前高层共14人,部分属主任级及部门经理,被告是香港晨报人事资源有限公司,但并没派代表到庭应讯。
女前高层在庭上透露本年3月上班,签下两年合约,现追讨7天薪金约2万2千元,1个月代通知金10万元,有薪年假及解约赔偿。
审裁判官解释若要追讨损失,两年共涉款2百多万元,公司没资产,即使破产欠薪保障基金亦未必能分担,申索一方要提供离职后两年不能工作的证据,案件或要押后,其后女高层及其馀两名申索人放弃追讨解约损失。
其馀大部分申索人均追讨7日欠薪、代通知金及佣金,金额由数千至数万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