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张震远因遭名下的上市公司新利控股(1240)的非执行董事兼股东梁志汉追债本金连利息4700万,被对方申请破产。有关破产案今于高院提堂,原诉及答辩双方均同意押后案件两週,以便进一步谈判。
原诉人于庭上指,本週一方收到答辩人通知,案件需要押后,称先前双方已三度以书面形式申请押后案件,要求聆案官下令今次讼费由答辩人支付。聆案官将案件押后至8月6日,下令讼费由双方各自支付。
张震远于去年1月至4月期间,自己做担保向梁志汉借下本金4千万,但一直未有还债而被对方申请破产。
庭外代表张震远一方的律师称张梁二人正就债务私下进行谈判,并且张早前已还款3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