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警员在路肩摆放的超速摄影机
大公网7月14日讯 香港汽车工业学会会长李耀培指:“警方设立‘快相机’,原意是希望司机遵守路面车速限制,避免超速驾驶酿成车祸,并非‘专登’向司机罚款扣分。公路有大量司机同时驾车,路面情况充满变数。警方有责任避免因打击超速驾驶,反而影响路面安全;但司机同时亦有责任遵守交通规则,减免意外累己累人。”
过去,本港曾发生涉及“影快相”车祸,李耀培认为警民双方都应该负责任,避免车祸发生。他说:“‘捉快车’虽然是警方职责,但警方并非‘万能’,更不能控制所有司机行为;过去亦的确曾经发生多次,警方‘影快相’其间导致车祸。因此警方设立‘快相位’前,都应该评估公路安全,例如减少在急弯位置‘影快相’,减少意外发生。不过今次事故地点是恆常性‘快相位’,过去涉及‘影快相’车祸不多,相信昨晨一场意外属个别事件。”
李耀培提醒司机:“只有遵守交通规则、减慢车速、切勿跟车太贴、时刻‘望远?’,留意路面情况,随时作适当应变,才能避免车祸。超速驾驶,遇上突发事故突然急速煞车,后果往往就是撞车;只要减慢车速,自然有足够时间空间应变,避免手忙脚乱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