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静脉针夺命震惊全港
俗语谓“爱靓唔爱命”,美容疗程失误搞出人命并不罕见。2年前“DR美容集团”静脉注射污染导致1死3命危事件,闹得满城风雨;过去本港亦有人因抽脂丧命。昨日惨剧发生后,仍有女客户到出事单位接受疗程,惊闻意外被吓一跳说:“仲有万几蚊套票未用,咁点算呀?”
2012年10月初,4名女子在DR医学美容集团,接受“DC-CIK”静脉注射,疑因污染问题患败血病,1死3危殆。女死者茶餐厅老闆娘陈宛琳(46岁);3名伤者包括黄凤群(56岁)、王静波(60岁)和周欣欣,案件轰动一时。
DR创办人周向荣承认,女伤者周欣欣是其胞姊,坚称DR集团只属“中介”角色,向客户介绍疗程,转介医生评估注射。但时任食卫局局长高永文,以及时任医委会主席刘允怡教授,强调静脉注射是入侵性治疗,属医疗行为,将搜集证据交医委会,调查事件是否涉及专业失德。
委员会建议35项现行美容程序,涉及入侵性、皮肤穿刺都要由医生进行,包括抽脂,注射美白针均须由医生执行。卫生署建议向业界发出非强制指引,但事隔半年,委员会未完成报告做咨询,立法规管无期。
至于涉及抽脂导致死亡个案,09年6月有港人内地未婚妻徐彩兰(23岁),于深圳一间医院进行抽脂注入脸部手术,疑因脂肪栓塞导致呼吸困难死亡。
本港整容医生李宏邦,03年为女病人林敬芳(60馀岁)进行腹部抽脂,期间病人死亡,死因庭06年裁定林女死于不幸。李宏邦遭医务委员指称涉及5项专业失当,包括不熟悉抽脂手术、急救程序及储存病人纪录失当。一名涉案註册护士,对事发及急救程序大多“唔记得”,对手术室急救用具一知半解,遭时任医委会主席麦列菲菲,质疑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