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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倡分阶段领取供款 西医忧判错馀寿惹争拗

有西医表示,担心判断病人寿命会引起不必要争拗;中医则强调,不会给病人签发有关证明书。香港中医护理学院会长许燕卿表示,中医师不会给病人签发证明书,亦不会贸然断定病人的寿命还馀下多少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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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郑恩赐(中)表示,在修订的草案条例中,容许计划成员在取得註册医生或中医证明书,证明其罹患危及生命的末期疾病资料图片

  大公网4月26日讯 记者林丹媛报道:强积金计划成员在五种特殊情况下,包括提早在60岁退休或永久离开香港等,可提早提取强积金。积金局在修订强积金条例中建议,罹患末期疾病人士可提早领取强积金,但要有一位註册医生或註册中医签发证明书,证明申请人寿命只馀一年或以下。有西医表示,担心判断病人寿命会引起不必要争拗;中医则强调,不会给病人签发有关证明书。

  积金局机构事务总监郑恩赐昨日表示,在现有五种特殊情况下(详见表),可提早提取强积金,而在修订的草案条例中,亦容许计划成员在取得註册医生或中医证明书,证明其罹患危及生命的末期疾病,而寿命在12个月或以下,亦将包括在特殊情况中。

  肿瘤科专科医生应志浩表示,现时药物昌明,病人是否有接受适当的治疗,一些标靶药能明显延长末期肿瘤病人的生存年期。他又说,本港常见癌症杀手,肠、肺及肝癌的剩馀寿命中位数,大概一年,但亦有末期肺癌病人可存活多四年,医生只能凭过往数据及经验,判断病人的剩馀寿命,而不能准确预测,担心会引起不必要争拗。

  香港中医护理学院会长许燕卿表示,中医师不会给病人签发证明书,亦不会贸然断定病人的寿命还馀下多少年期。许燕卿认为,中医不同西医,在病理报告及机器辅助下,可有客观数据,知道病人寿命的长短,中医辨症时会看其表症及里症,“讲求治则治方,即有缓急先后,如果系急性病症会用治标方法,如果属缓就用治本方法。”

  积金局政策发展及研究主管余家宝强调,不应将提早取回供款,视为僱员医疗保障,否则会违反强积金的原意,只是有见计划成员无法享受退休生活,故发放这笔钱。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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