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志诚称,及早提供辅导与援助,避免更生人士重蹈覆辙
大公网3月12日讯 惩教署更生事务组监管人员,堪称“惩教北斗星”,既要确保更生人士遵守法纪;又要充当社工为更生人士解决疑难,减低重犯机会,体现惩教署“惩教兼备”精神。
惩教主任麦志诚,驻守励志更生中心更生事务组,负责监管服务,协助青少年在囚人士刑满后融入社会。麦受访说:“青少年被判入更生中心后,我需要即时接触提供支援指引,协助他们适应训练、明白自己缺点,帮助他们日后重返社会做好准备。”
在囚人士离开院所后,不代表惩教人员已完成工作,麦志诚补充说:“更生人士离开院所后,我仍要密切监管一段时间,除上门家访,亦要到工作点探访,确保更生人士自觉守法,完成监管期,最后重新融入社会,任务才算完成。”
监管更生人士原因,是希望及早发现其实际需要,尽早提供适当援助,减免更生人士因种种挫折困难而重蹈覆辙。假如更生人士违反监管令,监管人员须即时作出提醒,了解原因及作出纠正,并向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报告,研究进一步行动,包括将更生人士召回院所再作训练。麦志诚称:“监管实际意义,是为受监管人士提供辅导和支援,减低重犯机会。署方并非针对任何人,惩教职员亦不愿见到更生人士走回头路。”
实际监管工作中,有一真实个案令麦留下深刻印象,他说:“一名来自单亲家庭年轻在囚人士,性格反叛母子关系破裂;母亲对儿子心灰意冷,除拒绝到院所探望,更要将其赶出门。”
面对辣手个案,惩教人员双管齐下,同时辅导母子二人。麦忆述:“同事费尽唇舌游说母亲;另方面又鼓励所员写信,用诚意向母亲表示悔意。”经两个多月的努力,母亲终被署方人员打动,到院所探望儿子;所员发现母亲回心转意,亦开始静思己过,母子关系得以修补。
在囚人士获悉后,在监管人员安排下任职厨房学徒,获得僱主赞赏完成监管期,最终返家与母亲团聚。麦说:“我体会到更生工作不单令一名在囚人士重生,实际更帮了一个家庭;如果我们轻易放弃,两母子关系便真的‘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