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袁莎妮(左)建议财案引入“双层利得税制”,旁为劳工顾问委员会总商会代表于健安/本报记者 张婕舒摄
【大公报记者 张婕舒】标准工时委员会昨日举行第2场咨询,2个雇主团体及1个劳工团体的代表到场表达意见。香港总商会认为立法规管工时太过“笨拙”,将削弱香港竞争力,阻碍中小企业发展,且最低工资制度已保障了超时无“补水”的低技术劳工,没有必要再设标准工时。港九劳工社团联会则指出,标准工时立法无可避免,且要订立“最高工时”指标。
香港总商会、港九劳工社团联会及香港雇主联合会的代表昨日出席“标时”第2场公众咨询,今年上半年共有30余场咨询会,九大劳资团体咨询会最后一场将于今日举行。香港总商会总裁袁莎妮昨日会后表示,该会反对以任何形式立法规管工时,认为立法的方式“最为笨拙”,将令香港劳动市场失去灵活性,社会效率降低,更会令中小企处境“雪上加霜”。她指出,工时过长正反映香港劳工极度短缺,再订立“标时”只会令企业招聘更形困难,使雇主改聘兼职或散工,反致工作零散化及就业不足。
资方:最低工资具保障
袁莎妮续称,统计处数字显示,本港约有33万人超时工作无“补水”,其中1/4为低技术劳工,但设立最低工资后,这部分工人的利益已获保障。她反问再设“标时”究竟是为帮助谁,并建议继续奉行自由市场经济原则,由雇主及雇员因应工作特性,在合同中写明工时、超时补贴等,同时加快“补充劳工计划”的审批进程,放宽可输入的劳工界别,多管齐下处理超时工作问题。
港九劳工社团联会主席吴慧仪则认为,她建议每周标准工时可保守定为44小时,并视情况逐步修改,超时“补水”最少为1.5倍,并应设立“最高工时”,保障工人健康。她回应香港总商会无需再设“标时”的言论称,超时工作问题严重,正是因为基本工资、超时薪水过低,工人只得长时间工作以维持生计。
劳方:超时工作因低薪
吴慧仪反驳资方,指出中小企将是受影响最轻微的群体,据政府数字,中小企业的每周估计总工时平均为45.8小时,低于大型企业的48小时,即使需支付超时工资,也仅会造成6%的支出增长。以香港现时状况,工资不是最大支出,租金才是最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