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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富婆骗综援76万 入狱28月

  一名坐拥资产达170万元的中年妇人,仍然申领综援,在八年内共骗取76万元。

  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宣判,法官指,综援目的在于保障有需要人士,被告行为剥夺他人福利,考虑被告犯案年期及涉案金额,决定判处被告入狱28个月。

  被告陶亚仙,现年50岁。控罪指,被告在2002年8月8日至2010年7月31日间,以虚假资料先后共申报10份综援,讹称只曾短期受聘于快餐店,收入为626元。她与子女均无任何其他收入或资产。

  控方指,社署在09年收到报告,调查后发现,被告原来曾于三龙贸易有限公司、灏海发展有限公司和升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分别当杂工和包装工人,共获工资7万元。被告另外买有5份保险,各份保险价值介乎3.4万至15万元不等。又掌有14个银行户口及2个证券户口,户口内曾有资金174万元。

  早前被告抗辩称,有关资产只是代居于内地、年过九旬的病母管理,并非她拥有。法官杜戴维认为被告解释不合理,拒绝接纳,裁定被告欺诈罪成。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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