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网9月27日讯 香港警方引入最先进功能的新型手提雷射枪打击超速驾驶,俗称“三眼魔”的新雷射枪(图)具有拍摄高清照片及录影功能,可拍摄超速车辆的车牌和外形,如自动搜证,警方不用设路障截停车辆和即场发告票。新雷射枪还可拍摄司机面貌,有助警方揭穿顶包司机,并可侦测跟车太贴。
警方发言人证实,刚购置了21部具备数码摄影功能的雷射枪,每部价值26万元,协助警员在道路上用作流动侦察车速的执法行动。警方指新雷射枪已在不同总区交通部试用,效果良好,但发言人拒绝透露新雷射枪各功能的应用范围。
据供应商拔萃工程公司经理刘季孟称,新雷射枪于美国三年前研製,数十国家包括欧美、东南亚和台湾已购入逾千部,是目前功能最先进的警用测速执法设备。
一直协助警方测试雷射枪效能的科技大学物理系教授谭永炎指,警方现有手提雷射枪有上下两个镜头,一个是发射激光,另一是接收反射回来的激光;新手提雷射枪有三个镜头,第三个在右侧,是拍摄用的镜头,可同时高清拍摄照片及录影。他说新雷射枪在光线正常环境下,还可拍到司机容貌,至于是否把照片作佐证揭穿顶包司机,则视乎警方执法和应用范围。
警近年检控超速驾驶数字
2013年(截至8月):163440宗
2012年:266250宗
2011年:187992宗
2010年:216512宗
2009年:192268宗
2008年:192636宗
2007年:216945宗
资料来源:警务处及审计署报告